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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收藏: 合同合同书之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我相信您一定在找关于合同范本的内容吧?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协议收藏: 合同合同书之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也不例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笔者认为,针对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与劳动者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仅与用人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请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一点,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变更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时,才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这就不是变更而是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了。

除了上述合同期限变更以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

当然,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通过变更合同合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确定该员工是否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论是工作不满十年,还是第一次订立合同,均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三项条件。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因以上第2项的原因,可以通过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的方法进行合理规避

(1).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30日之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2).变更内容主要为将合同期满日期变更为新的日期,如果原合同规定了竞业禁止或保密、培训方面的内容也应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处于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状态,但需依照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鉴证。

(4).注意不要在临近合同续签日期与员工谈合同变更,会引起员工的不良情绪。

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理论上可以,但是没有实际意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的话,企业是无权单方面变更的。劳动者也不傻,知道企业变更合同期限的真正意图,一般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企业真的可以做到令劳动者心甘情愿地接受变更合同期限,还不如双方第三次续订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申明是其自愿即可。

说的有道理,与员工协商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比变更合同期限更容易让人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摸清全国各个企业所谓应对《劳动合同法》的规避方法,这些方法将在之后的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为非法行为,例如华为的买断,08年开始肯定是违法的,它也算第一个撞枪口了。

很多HR都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只是公司的人事流程、制度都很完善的话,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绩效来淘汰员工啊。反正解除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有很好的方法能够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的话,那法律的制定存在漏洞,但是以后出台的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会弥补这个漏洞的,否则这个条文不就成了摆设。

况且,现在制定这条的目的就是要求国家为了减轻负担,要求企业承担全部的社会责任啊!要从立法本意上来考虑问题。可能短时间内可以规避,但是不会永远规避的。

有企业提到: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没到期,又延长合同用工期限(如将原来的1年延长为3年等),而合同文本及其他主要内容均没有改动。这是否属于“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东莞企业劳资法律事务保护专案组律师袁琦表示,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尽管企业这样做不好认定为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企业内部频繁出现诸如这样的情况,可以视为企业是在规避法律,而规避法律的行为是被认定无效的。“当然,还要看员工是否愿意,如果员工不愿意,60天内到劳动局状告,企业也难逃其咎”。有律师表示,目前,确实有不少企业企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来取代“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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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收藏: 技术咨询协议之二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只有在甲方制定好的合同上签好自己的名字后,可以更好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您一定在找一些合同范本的资料内容是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收藏: 技术咨询协议之二”,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新三板及企业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为乙方提供优秀的新三板上市服务机构——主办券商、律师所、会计师所、评估所。并牵头与这些机构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监督检查上市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协调解决上市辅导期间甲方与上市服务机构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密切配合,高效工作,确保按照计划操作。

因新三板上市需要解决存在的障碍因素,乙方配合甲方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尽可能减少甲方的经济支出。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协助甲方与当地上市办、发改委、环保厅、工商局、税务局、海关进行沟通。

按照上市机构提出的意见,乙方配合甲方整治公司现有的影响上市的各种问题。法律方面的、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

对帐务处理、财务管理、税收核算等进行梳理规范,建立合规、有效、完整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适应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减少内部控制疏漏,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甲方提供一整套的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对所处细分行业进行调研分析,协助甲方梳理战略定位,推动商业模式优化,提升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盈利模式等的竞争优势,建立明晰、突出的主营业务。

协助甲方进行新三板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及申报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处理工作,直至甲方获得新三板申报的挂牌核准文件。在开展梳理规范及申报相关工作的同时,根据甲方私募融资工作的需要,进行投资价值分析、商业模式咨询、市场分析、核心竞争力分析等,撰写完成融资商业计划书;协助甲方与投资机构谈判,筛选合适的投资机构,设计修改及协商确定可行的框架性融资协议与具体融资条款,直至甲方和投资机构签署投资协议,融资资金到位。

三、乙方工作方式及要求、协作事项

1、为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实现合同目的,乙方保证在甲方现场(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0小时/人。

2、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参与甲方相关事项的讨论,乙方应派遣适当人员参加。

3、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工作,甲乙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就咨询项目进行沟通交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由乙方组织的上市咨询机构必须是具有为新三板上市服务资格的公司,直到甲方正式挂牌为止,总的服务费用不超过155万元。不包括工作人员来公司的交通费食宿费。

四、保密条款

1、乙方保证对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泄漏及提及。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报告进行保密,不向第三人泄漏。

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复制、摘抄、传递或携带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中透露报告内容,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报告内容,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报告。

4、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及其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经营方面的一切信息进行保密。

5、乙方的员工或乙方的受托人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视同乙方违反保密条款。

五、纠纷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订立、解释和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结算合同(收藏四篇)


现如今社会的经济正在不断的发展,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对于书写合同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结算合同(收藏四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结算合同(篇1)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结算合同(篇2)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即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

有关开单结算时的会计处理,是本准则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变化较大的一项内容。本准则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从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数量及其有用性方面考虑的,这也是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做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开单结算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收到款项时,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这样处理在提供信息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本准则将工程款结算和收入确认分开来处理。开出工程结算单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确认合同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工程施工——毛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收到工程款时,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结算合同(篇3)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其名义下以其名义在常德_________市场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建设,为规范相关行为,特就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承接常德_________相关基站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常德_________公司联通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六、乙方挂靠在甲方下的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甲方提取的管理费用:_________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该费用在乙方的相关挂靠项目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时按约定比例扣除。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工程合同收款所需要的建安发票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到常德市地方税务局柜台直接开具并缴纳相关税费。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叁年,即_________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

十、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帐户,待扣除管理费后其余工程款甲方需在五天内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权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本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

第三条甲方指定算银行账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

第七条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合同(篇5)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结算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投资公司

丙方:_________投资基金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年利率______%,期限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_万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

第二条 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__万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 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合同(篇7)

一、为了完成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工程,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甲方与乙方于 年 3 月 29 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固定单价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三、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2、工程范围、内容: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3、开、竣工日期:

5、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决算(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签证为准。

三、结算和支付:

1、合同生效后,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款支付,直至工程完成为止。

2、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3、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材料甲供。

(1)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同时保证业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于承担由于对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责任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等一切其他开支。

(2)双方都应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3)双方都应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办理临时占地、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与驻地监理签认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3)甲方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等,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指导,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减免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所有义务及责任。

(4)负责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重大合同(收藏四篇)


那么,合同应该包含哪些要素呢?在我们的职业生活中,合同的使用实例已经多如牛毛。签订合同可以降低合作纠纷的发生,经过审慎的筛选,我为您精选制作了“重大合同”,热切期待您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灵感,激发你分享的冲动!

重大合同 篇1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重大合同 篇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x年3月23日,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叶片与金风科技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合同金额36.3亿元,履约期限365个自然日,合同内容请详见刊登于x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028)。截至x年3月31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xx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订单通知,正积极安排产品生产计划。

二、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式为卖方根据买方的叶片需求计划及订单通知分批次供货,付款方式为分批次付款。合同有效期为生效后365个自然日,如在有效期过后,货物数量仍未执行完,则未执行完的数量自动作废。因此,存在合同不能完整履行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金额调整或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的风险;

(3)根据本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存在因卖方未能按期供货而导致赔偿或买方终止部分/全部合同的风险;以及因卖方违反质量保证条款而导致退货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年四月七日

重大合同 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置业)分别于20xx年12月31日和x年4月28日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xx省分行)签署了《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车位买卖合同》,现代置业向交行xx省分行出售 42490.84 平方米xx大厦商品房和xx大厦267 个地下非机械停车场(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 x年1月6日披露的《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001]和x年5月5日披露的《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02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均可查阅)。

二、合同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现代置业已于x年2月14日向交行xx省分行去函,提请交行xx省分行安排收房事宜。x年6月12日,交行xx省分行签署了《投资大厦(xx大厦)交房确认表》,相关商品房及车位已办理移交手续并交付业主使用。

三、合同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和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财务部门将对本次出售商品房和车位的收入、成本及相关财务事项进行核算和确认。

特此公告。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6月15日

重大合同 篇4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w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合同效力恢复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第九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第十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身体高度残疾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 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费用由本公司负担;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

转让协议书之四


甲方(卖方):XX

乙方(买方):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给乙方摊位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xxxxxxxx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转让摊位已充分了解,愿意转让其摊位。

2、甲方双方同意上述摊位的成交价为人民币53000元(伍万叁仟元整),转让款一次付清。当甲方收到乙方摊位款后,即刻将该摊位的交款发票交付给乙方。

3、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该摊位的过户手续,若本摊位的原因不能正常过户,由甲方退转让摊位款53000元(伍万叁仟元整)给乙方。

甲方(签章):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20xx年7月XX日

乙方(签章): 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20xx 年7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