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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硬化施工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最新!道路硬化施工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对于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合同要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施工合同主要是围绕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的条款决定了施工合同是否有效,那么,请问你是在寻找施工合同的优秀模板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道路硬化施工合同范文锦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一)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不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米,宽米,硬化面积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灰土垫层、水泥路浇筑等,工程总预算万元。

二、合同期: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总工期为天。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严格按照《乾县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确保合格(由村两委会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司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2:8灰土,厚15cm垫层;水泥强度必须是42.5以上,水泥混凝土标号为C25标号。板厚18cm,弯拉强度4.5Mp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采用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8cm单价为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筹资部分由村级申请拨付。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由村级申请拨付。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每公司贰万元,交镇财政所一事一议专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年月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天雨除外),拖延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家20_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勤务员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承包人、发包人、采购中心、镇政府各执一份,项目资料内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20_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效率及施工安全,保证20_年村级道路硬化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县公路工程养护队受县交通局委托,对乡(镇)村社村级道路硬化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乡(镇村社村级道路硬化工程。

二、主要工程量:

该工程全长,其中:村道主线长,支线长。

三、工程技术要求:

该工程按《青海省村级道路硬化工程技术及施工要点》规定的技术标准及20_年村级道路硬化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建。村道主线砼路面宽度采用3.8-4.5米,砼板厚采用20cm,拓宽有困难的路段允许采用宽度3.5米,村道支线砼路面宽度采用3米,砼板厚采用16cm,拓宽有困难的路段允许采用宽度2.5米。砼路面所用水泥必须为P32.5#;砼配合比为:水泥300kg:碎石0.87m3。:砂0.3m3:;或L350型搅拌机每1桶水泥2袋、碎石448kg、砂227kg。水灰比为0.48;砼强度主线为C30,支线C20。主线基层(垫层)厚度为20cm,支线为15cm,路基填料中应选用碎(砾)石、天然砂砾等这水性、强度和稳定性较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淤泥、生活垃圾、腐质土和草皮填筑,路基材料中不应含有树根、杂草和垃圾等杂物。路面横向坡度采用1%~2%,路面横向缩缝间距4米,接缝应与两侧模板垂直,缝宽5~10mm。村道主线设置必要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孔径不小于1m,圆管涵不小于Ф5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四、施工日期:

五、工程资金结算方式:

该工程总价款(大写(小写?:,主线每公里补助定额15万元,支线每公里补助ll万元,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总工程款的5%作为履约金,工程总价款按实际建设里程和每公里补助定额核算。工程补助资金按上级部门拨付给甲方的实际情况,由甲方严格按照工程备料情况及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给乙方,在该工程完工前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20%及5%履约金。扣工程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责令乙方及时采取补助措施或返工。

3、对工程主要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验收。

4、按工程资金结算方式及时拨付工程补助资金。

5、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工程完工后,会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验收路基施工合格后,乙方及时组织劳力备好施工材料,备料必须达到工程用料的2/3,并做到砂、石料分开堆放,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主要材料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随即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做好砼试块,并到省公路局指定的试验点作抗拉、抗压等试验。

2、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工程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必须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返工的必须全面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5、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用砂石土回填、压实两侧路肩。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及各类纠纷,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重伤、死亡或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伺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7、工程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专储,单独建帐。

8、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做好工程自验和竣工验收工作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私自扣除。工程完工后,必须将工资今额拨付完,如不能全额拨付,甲方对该工程不予验收,并从工程款中扣除资金抵扣农民工工资。

10、乙方在承包此工程时,应承担不可预见的风险,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I、甲力指派的技术人员经常不进驻工地,对工程施工技术指导不到位,影响工程施工的,按有关规定直接追究甲方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未经甲方技术人员许可,乙方擅自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3、未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验收,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4、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进行补救或返工的工程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及资金规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未经甲力许可,乙办中途停工,不能按期完工或完工后验收不合格,甲方不结算工程补助资金,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7、未经甲片许可,乙方不得私门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的施工任务,此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5%的履约金不予退还。

8、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职责,必须对所签合同负法律责任。

9、乙方必选按施工日期按时完工,否则,甲方将扣除总工程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交通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三)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山东金宇针织有限公司建设的西岭角村双腰沟道路工程,有西营镇西岭角村委会承包。承包方必须找施工质量可靠、安全意识强并且有道路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因地形复杂、无专用施工道路,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材料运输时的交通安全。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源、水源均有乙方自备,并协调好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内容:在原土路基上做砼路面,宽约______米,厚度______厘米,砼强度等级______以上,含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全部内容。(包括割缝)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造价:按每平方______元,按实计算。

六、 质量要求:按现行的“____________”验收,合格工程。

七、 材料要求:黄沙采用含土量少的天然黄沙,坚决不能用人工沙、石硝等不合格品。水泥采用大生产厂家的产品,重量公差不大于2%。石子规格1—3厘米,不准含泥土。在浇筑砼路面时不准加入石块。若因砼配比不合理、搅拌时间过短,路面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在告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不付工程款。

八、 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包括材料运输、保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天付工程总额______%,满______天无质量问题付______%,余款满______年付清(工程保质期为______年)。

十、 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天气情况工期不顺延,若工期拖延一天罚乙方____元,累计计算。

十一、 质量保证金____万元____天之内退还。

十二、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四)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 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施工温度:施工温度是造成密封胶脱落的原因之一。路面潮湿和温度低于14℃就会降低密封胶的粘结力,容易脱落。路面整体温度较低,密封胶灌缝后,温度下降较快,密封胶收缩明显,密封胶与槽壁之间温度应力较大,将降低密封胶与路面的粘结力。

(2)裂缝湿度:灌缝时路面应干燥,如潮湿会降低密封胶与路面的粘结力,造成部分密封胶脱落。

(3)保持清洁:灌缝前,用空压机将开过槽后的裂缝中的灰尘杂物及周边松动的物体清除干净,保持裂缝的清洁。

(4)灌缝范围:车辙严重,尤其是形成网裂的路面,不宜处理裂缝。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裂缝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采用GF-200A路面灌缝开槽机,对裂缝进行开槽处理后使用北京西尔玛的德国进口灌缝剂进行灌缝。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及道路两头的警示标记的设立。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时间:

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本村村道路硬化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任务,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村道硬化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数量:长_____米,宽_____米,厚_____米,按________元每立方米计算。路基确实不能达到限定宽度的,根据现场情况定,由甲方协调,乙方配合,其他道路宽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五、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公路水泥砼路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执行,工程质量要求水泥、沙子、石子按1:2:3:5的比例标准施工,此合同实行比选方式,合同鉴定由乙方落实,甲方配合。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____日内组织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____天。

七、工程款的结算:本工程合同价款采取计量投资一次性包干,超支不补。工程项目合同造价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核算(以验收工程量为准)。

八、付款方式:在该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的相关便利。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群众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及时处理,所需用经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让其整改,并责令停工。

4、对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及配比要求进行质量把关。

5、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的协调。不得影响乙方机具设备安装及正常施工用水、用电。

7、工程竣工后,会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十、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中所需要的搅拌站,水,电,机具等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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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篇一)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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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篇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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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篇三)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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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篇四)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 1][ 2][ 3][ 4][ 5][ 6][ 7]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篇五)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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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最新实用!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在这个快节奏的今天,合同变得更加愈发重要了。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施工合同指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施工合同也有很多有注意的地方,不然也容易让自己上当,那么,你了解签订施工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实用!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范文锦集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

二. 工作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基础工程(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对此工程基础部分承包施工。

四.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按照此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厂房基础部分施工。

2. 要求不低于图纸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图纸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该工程所用材料应有合格证,符合国标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

3. 依照建筑工程地基基础验收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按照合格标准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的整修完毕。

五.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六.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工程总量为图纸要求标准(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工程总价: 。

七. 结算方式:

1. 乙方自筹工程所需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机具、人员及现场临电等事宜。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施工工期应按##的要求如期完成(天气原因除外自开工之日起6日内)。施工所需钢筋及混凝土应做试件质量试验,如因所用材料试验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二】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的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维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

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和加工及安装、水电及安装、消防及安装、避雷及安装、防火涂料及人工,一切以图纸为标准。

1.2及二次倒运费用,辅材费用,不含行车及安装费用,不含地面材料及人工,不含图纸以外的内外部工程。

1.3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竣工。

1.4工程质量:

1.7厂房建筑面积为: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见人工费、机械费报价清单以及材料报价清单)。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甲方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要求监督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将合同中施工项目抽项另外包给其他施工队,费用从原合同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3.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指定的工期进度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施工队进行更换。

3.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及变更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中若出现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生效,若无变更工程结算时不增加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接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1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缴纳保险的约定

施工队必须将本队的施工人员一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垫付,结算时从安装费中扣除。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要求给甲方安装钢结构厂房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筑面积:

4、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钢梁、钢柱、

承包工期:

钢构件工期为工作日(如因工程土建原因、下雨天、甲方供材不到位,程工期顺延,其余不作工期顺延条件)。

二、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 钢构件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

3. 彩瓦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

4. 工程完工后付安装费的7%。

5. 余款作工程质量保证金3%,保修金期限为工程验收合格日起壹年内付清。

6. 付款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以承兑支票支付,甲方必须按承兑贴息利率补贴给乙方。

7. 最终结算按报价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8. 安装费总价:

暂定价(不含税)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圆整)。

钢结构安装费为:480元/吨,屋面瓦安装费为:12元/平方,墙面瓦安装费为:18元/平方,瓦楞板安装费为:8元/平方。

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钢结构验收规范为标准

四、 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 甲方向乙方承诺:

1. 所有钢构件,及时到达工地不影响乙方施工及进度。

2. 甲方按照付款方式上所定的付款条件确保资金到位。(乙方必须确保付款方式上所定的工程量完成)

3. 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三十位员工住宿场所,其余员工住宿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

4. 甲方钢结构件所制作误差或不符合图纸尺寸需要安装现场返工的,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返工或由委托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以图纸施工为准,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图纸。如涉及实际问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自行改变,其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钢结构安装行业规章制度,如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如甲方检查不配戴安全设施,则罚款500元/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人必须施工期间24小时在工地现场指挥,如被甲方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总包方、甲方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来违抗,损坏甲方形象。如有类似情况将罚款1000元/次。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保险费人民币伍万元(其保险费伍万元已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中)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工人检查人员保险工作,如发现乙方员工无保险则甲方有权停止无保险员工进场施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交给乙方所有材料等配件,乙方配合甲方负责人做好清点、保管工作。如有丢失由甲方自行负责。(清点方面凭甲方发货单为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运输方面或安装方面的原因导致钢构件油漆损坏,乙方必须对此构件的油漆进行完善、修补。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甲方在钢结构制作方面造成误差或与图纸不符,对乙方安装的人工方面有所浪工,甲方以200元/工时(8小时为1工时)补偿给乙方。吊车台班费按实结算。

10、乙方员工吃饭等生活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另外在员工住宿场所中,必须遵守工地所有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干净。如被甲方检查到员工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则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次。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缺少材料,必须提前跟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让甲方及时安排材料进场,不允许以零碎形式提供。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住入甲方提供宿舍场所人员禁止打架、斗殴、酗酒现象。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0-10000元/次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业主方面,土建方面原因或资金不到情况下造成工程停工或缓慢施工(其期间1-2个月为时间段)甲方必须按实结算清乙方所做工作量的100%,后续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定。

七、甲方另设人民币拾万元奖励基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过错,能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如实给予奖励。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此合同即生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邮件、传真或影印件同样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经双方约定: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活动板房的搭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简易钢结构厂房。

二、,甲方负责板房场地平整和进场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甲方负责到施工地点。

三、 工程数量:

四、 工程规格:

1、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的设计图为准。

2、地基上110钢管立柱,48管龙骨架,C型钢领条网架。屋面彩钢瓦。

五、 工程单价:

六、 乙方包工包料,包含基础下脚材料,单价为元

六、工期:

从合同之日起,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工地基施工场地后 /m2

个工作日内进场,否则合同失效。完工时间从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样板和图纸及说明要求,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如因自然灾害和地质下沉等原因使房屋变形等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房屋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的免费维修。

八、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后食宿自理。

九、结算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10%预付款;乙方在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付30%工程进度款,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安排,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和施工图纸及型号规格。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篇六】

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

__年__月__日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加工__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__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____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____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包人:(签字、盖章):承包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示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对于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遵循合法原则。施工合同指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施工合同的条款是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那么,你是否知道签施工合同具体有哪些步骤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示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锦集五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一)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

延伸阅读: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 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五条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社部发[2000]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四)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page]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

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

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

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

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

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page]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page]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

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

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

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

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

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

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

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

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

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

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page]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

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

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

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

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

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

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page]

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

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

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

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

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

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

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

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

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

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

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page]

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

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

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五)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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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一】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不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米,宽米,硬化面积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灰土垫层、水泥路浇筑等,工程总预算万元。

二、合同期: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总工期为天。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严格按照《乾县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确保合格(由村两委会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司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2:8灰土,厚15cm垫层;水泥强度必须是42.5以上,水泥混凝土标号为C25标号。板厚18cm,弯拉强度4.5Mp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采用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8cm单价为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筹资部分由村级申请拨付。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由村级申请拨付。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每公司贰万元,交镇财政所一事一议专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年月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天雨除外),拖延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家20_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勤务员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承包人、发包人、采购中心、镇政府各执一份,项目资料内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二】

兹有我村委会村民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族,婚姻状况(□结婚,□未婚),长期居住于本村,且在本村拥有___套自建楼房______套平房,该房产(□是,□否)持有(□集体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该村民主营从事(□种植_________□养殖________□其他________)经营场所(□是/□否)位于本村(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归:□自有自有分配土地______亩;

□租赁承包土地______亩。(村委会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_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_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三)

________________ (学校):

贵校学生 ____________ 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 ____ 人,家庭成员组成:

家庭年收入约 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 ______________ (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比如家庭成员是否有重病医疗开支是否较大,是否有残疾,收入来源是否单一,劳动力是否较少)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XX村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四)

兹有我饶良镇孟庄村村民xxx、xxx之子(女)。汉族,学生。其全家x人均为农村户口,承包耕地xx亩,常年以种植业为生,收入来源单一,年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由于xxxxxx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经村组核实,该户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饶良镇孟庄村委会

xx年x月x日

村委会道路硬化施工合同(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叫xx,现任xx镇xx村村委会主任。时间过的很快,到村任职已两年多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村支两委和同事的细心指导下,我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农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认真地做好镇、村交待的各项工作,自己各方面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意识得到增强,基层工作经验有所增加,努力做到了不辜负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信任。现在我把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作简要的汇报,敬请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一、深刻认识了大学生村干部这一角色。

农村是一个复杂的舞台,而农村的工作关键是和老百姓打交道,其中有通情达理的、蛮不讲理的;有思想超前的、有思想保守的等一些问题。因此在只有工作中不断的向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学习,积累农村知识与工作经验。在这两年中,村两委成员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支持,他们都是我的导师,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在工作中,才发现做农村工作需要懂得东西太多太多,也逐渐明白了农村工作远不如自己想得那样简单,农村工作包含极大的复杂性、矛盾性。处理问题时必须知村情、解民意、体民情。作为一名“村官”,就要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直接接触国计民生,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

二、不断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以便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农村。

我不断的在理论和实践上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在平时的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与党员们一起学习科学发展观,并及时撰写笔记、个人心得体会。在日常工作中也虚心向村干部学习,通过与他们的深入交流,让我懂得如何在村里开展工作,如何处理各种关系等等,受益匪浅,我不断在学习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他给我们大学生提供了发挥自己才能的各种各样的舞台,发展农村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需要大量的各方面的人才,只要我们有特长,只要我们有服务农民的决心,农村给我们提供发展的机会。

三、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远程教育是我们到村着手的一项重要工作。平时我积极做好站点维护工作,按时下载节目,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在会议室观看远程教育片,并做好各项记录。通过现代远程教育,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提高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他们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

2、带头创业,引导农民脱贫致富。我和葛星共同创办的沭阳宝丽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已运行了两年,经营状况良好,固定资产逐年翻番。

3、协助村里做好新农保统计工作。配合镇村两级的领导,统计全村的新农保参与人员,及时发放证件。

4、计划生育工作。我配合赵书记进行了全村育龄妇女进站工作以及育龄妇女的统计工作、流动人口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计划生育不漏报等现象,接受市县两级的检查。

5、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一年两次的秸秆禁烧工作,我和赵书记到田头督查,防止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6、实施科技致富工程。通过上门调查,和村干部、群众谈话,通过小额贷款确定帮扶对象,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和网络,为农户提供致富工程项目所需的技术和资料。然后根据农户的需求组织学习收看远程教育片,并随时掌握帮扶项目的进展动态,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带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3月份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在赵书记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党员召开党员会议,督促他们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倡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

8、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协助村两委成员清扫道路和垃圾,利用广播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带领村民清除违章建筑,改善本村的环境。

9、参与村部整体规划。我村今年居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落实,现已开始动工。我村将焕然一新。

10任农村普法宣传员。为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利益。自己也准备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坚持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成为普法知识的传播者。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如理论知识欠缺,做事浮躁,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欠缺等等。在村官生活的最后一年中,我将继续努力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克服缺点,弥补不足,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加强实践,力争在这一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更大的业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