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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5篇)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5篇)。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各种合同。担保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应的贷款担保合同,贷款担保合同是由借款方和贷款人之间之间协商形成的,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是否在为合同而烦恼呢?下面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债权人)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在________签署。为保证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NJ20__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元整),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对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经友好协商,三方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保函。

一、担保内容

1、本保函所担保的债权是指20____年12月2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追收逾期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贷款利息、贷款本金等。

3、丙方应根据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为两年,自本保函签订之日起计算。

5、在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本保函自丙方盖章、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无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项下的担保延伸至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在签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充分理解并明确认可签署鉴于本保函的法律后果,确认本保函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效,也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和丙方对甲方的保证责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可以信赖。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诉讼期间,本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保函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篇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质押担保人:

保证担保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份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意见:

担保人意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地产权证号1

房地产权证号2

土地产权证号3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质物清单

单位:元,%

质物名称

编号或账号

质物价值

备注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担保人(签字):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质押担保人(签字):质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篇三】

县劳动保障就业局:

我叫xxx,性别:男/女,是一名个体经营者。 xxxx年x月x日出生在xxx县,市,自从毕业之后一直在本县、市从事xx工作,到现在已有xx年。本人一直在xxx工作,现因xx扩大规模,本人已投x万元,现资金不足,了解政府有此优惠政策,所以特此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望政府给予xx万元的支持与帮助。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篇四】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要求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兹有乙方自愿受聘于甲方,特请求丙方提供相应保证。应乙方要求,丙方愿意作为乙方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以下担保:

一、丙方保证乙方具备受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各类身份证明均具有真实性、准确性。

二、丙方保证乙方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

三、乙方一旦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违反与甲方签定的“试用劳动协议”“和劳动和同书”的规定,丙方保证乙方服从依法或依规进行的各类处罚。

四、凡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丙方保证督促乙方赔偿,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保证书经三方签字后即行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三方均无异议,本保证书将自动延期到下一年,以次类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保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被保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二00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协议书【篇五】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

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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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范本1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合同范本2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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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转让协议书(篇一)

卖方:

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本人合法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该房屋按套出售,转让价格(不含税)为人民币玖拾玖万捌千元整(¥998000元)。因该商品房转让后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共分两期付款,首期购房定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购房款人民币捌拾玖万捌千元整(¥898000元)乙方应于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购房款之后应在当日内会同乙方向开发方申请办理房屋销售合同更名过户手续。更名完成后乙方将根据与开发商合同约定办理该房屋的后续交付手续。

第五条

支付全款并办理更名完成后,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属责任就此了结。日后诸如房产证办理等产权过户手续的'事宜均系乙方与开发方之间责权关系。

第六条

本房屋的合同更名过户手续由甲方会同乙方联合办理,因办理合同更名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房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若因甲方的原因(包括不按协议价格出售该房屋、转卖他人、不向开发商提出更名申请)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方已缴购房款,并向乙方赔偿约定购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包括不配合甲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将约定购房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更名不成功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后续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若乙方逾期付款,则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履行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已缴购房款不予以退还。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见证人签字盖手印,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购房款后生效。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共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日期:

商品房转让协议书(篇二)

甲方: ,男,身份证号 ,住黄岛区新华路 ,电话:

女,身份证号 ,住址同上。

乙方:

甲方二人系夫妻关系。青岛市 区 路 号 有一处房屋,该房屋登记在 名下,该房屋位于 区 号,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面积 平方,房产证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无查封、抵押等限制转让情形。

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甲方房产证号为: 的房屋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转让价格为 万元。乙方于 日前向甲方付清转让款。

三、甲方于 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为保障本协议履行,甲方同意房产证号为: 的房屋抵押给乙方,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涉案纠纷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被申请人自愿放弃答辩,各方自愿放弃组庭期限。各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并共同选定 为仲裁员,各方一致请求仲裁不开庭审理,由仲裁庭根据本协议制作裁决书,在裁决书中不载明争议事实与裁决理由,只载明仲裁请求、协议书内容和裁决结果。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商品房转让协议书【篇三】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订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交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元),订购甲方所开发的 小区 号房之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含分摊公用面积)为 平方米(该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签约面积以测绘机构测绘报告为准),单价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价)。

二、双方商定所订购商品房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最终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

l 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

l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2、银行按揭付款

l 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优惠折扣为 。

l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含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贷款金额_________元整,贷款年限___________年。

3、分期付款

l 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优惠折扣为 。

l 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50%(含定金),人民币 元;第二次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40%,人民币 元,于 日前付清;第三次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10%,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 日前付清。

l 本订购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不包括乙方因购买物业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维修基金、办证相关费用、契税等),该等税费由乙方按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l(该条款需要针对分期付款乙方责任作出相关约定,需找律师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三、乙方签署本《订购协议书》时,甲方已向乙方作出充分说明并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收费项目等,乙方已认真充分理解并认可上述明示的合同范本条款、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收费项目等。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携带本订购协议书、身份证照及定金收据,并带齐购房款(或按揭贷款首付款、或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契税、印花税、预告登记费、办证相关费用、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相关费用(仅贷款客户缴纳)到本项目营销中心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有关文件。

五、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提交贷款所需相关资料(详见:按揭须知)。

六、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所订购房屋进行保留,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另售他人。

七、如乙方未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期限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另行出售。如甲方违约另售第三人,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由甲方收回,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均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乙方所交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九、乙方确认上述邮寄地址、通迅方式为甲方进行联系的地址和方式,甲方按照上述邮寄地址、通迅方式与乙方进行联系视为甲方已有效履行告知、通知义务。如乙方变更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联系乙方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乙方签订本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买受人姓名。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乙方支付定金且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转让协议书【篇四】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xxxx渡假村xxx栋xxx房,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租用期xxx,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xxxx元(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xxxx元,房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xxxx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xxxx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商品房转让协议书(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大竹县竹阳镇拥有商用房一间平方米和一楼门市一间方米,现经与乙方商议决定出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出租门市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概况

1、坐落: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大竹县竹阳镇二楼和一楼门市一间。

2、面积:该商用房面积约533平方米,门市面积为35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经商定,该房屋租赁期限为8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2、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之权利。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和限期

1、该房屋第一年租金225800元(大写:贰拾贰万五仟捌佰元整元),从第二年开始至第五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十,第五年租期届满后租金随行就市。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8月3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当年度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承担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此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交回该房屋后,在该房屋无损坏且无拖欠水电物管等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视费、一切税费(含租赁税)、物管费、房屋装修费、维修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房屋装修与使用

1、在本合同签订的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该门市和商铺进行装修,在不损坏房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开窗、开门,取消填充强,但乙方在装修时不得在承重墙上开窗,也不得将承重墙拆除。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依法使用该房屋,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房屋的出售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该房屋,但出售后,本合同对该房屋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在租赁期内,甲方出售该房屋时,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期满后财产的处理

1、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和安装的水电气闭路等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该房屋按终止或解除时的现状,完整的交还给甲方,不得损坏和拆除室内水电气闭路及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门、地板等)。但对房屋内的可移动设施和设备乙方有权自行拆走。

2、乙方添置在承租房屋室内的动产如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拒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理,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应保证按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其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负责安装承租房屋的商业用水、电、气,其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甲方应承担的一半由乙方先行垫支,在租期的最后一年房屋租金中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时支付租金,应按日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拒不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还应另行支付按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前的租金标准的150%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从签定日起到20xx年8日31日,46天均属于赠送的装潢时间。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文简短(5篇)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那你就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只有在签署好属于你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不过您可能不知道和合同的一些具体步骤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推荐]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文简短(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1)

出售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对此项目已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认购甲方和昌都汇华郡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房,该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面积系房管局预测面积,合同销售面积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实际建筑面积以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该套商品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封阳台费用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乙方在认购商品房时所享受的折扣优惠,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正式实施。与购房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该商品房预留的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定金在乙方全额付清该套商品房房款时可抵作该商品房部分款项。

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和昌都汇华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付清购房款,如乙方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应当支付首期房款,乙方支付的首期房款数额须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为乙方保留该套商品房。若乙方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要求变更预留商品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甲方有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而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确认甲方已出示了各种证照,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及本认购协议的示范文本,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双方对正式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填写内容已达成了一致。同时乙方已知晓合肥市目前相关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政策,且甲方就此与乙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确知以上政策及规定的内容,后期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所记录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不实或失效而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双方确认:甲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在发出后的第五日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协议即失效,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预定甲方建设开发的______项目,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

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户)房屋,户型为 ____________ 。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认购协议书所签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万______ 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3.认购方共有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15日(含15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订金

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甲方退还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预(销)售许可证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如果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此协议无效,甲方除退还订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15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应予配合。

七、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买受人、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2.如买受人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已交付的订金不予返还。

3.甲方需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予配合。

八、其它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可靠。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3)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一、认购房产

1.住宅_____号楼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m2、单价_____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车库_____号楼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 m2 、单价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整。

3.储藏间_____号楼 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 m2、单价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 _____元整。

4.商铺_____号楼_____ 层_____号;建筑面积 _____ m2 、单价_____元/ m2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_元整。

二、认购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付总房款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余款人民币元 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于交房时付清。

3.银行按揭: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即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②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总房款以核准的建筑面积计算为准,付款方式以上述条款为准,单价保持不变,若付款方式变动,单价则根据相应的付款方式而变动。

四、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东方银座花园城楼盘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甲方在领取房产预售许可证以后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书十天内(按挂号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乙方已付认购金直接转为购房者的房款。

4.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退房或乙方未能按甲方通知日期前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甲方只退还乙方所交认购金的50%,并有权将乙方所认购之产业另行出售予他人,乙方不得有异议。

5.本认购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认购协议书之权益不得转让,如有变更认购者名字开发商将收取总房款1%的手续费。

6.乙方在协议书上登记的姓名、电话、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等如有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正与备案,否则造成延误,后果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7.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4)

甲方:(出卖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盘: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单价______元(美元)/平方米,______总房款为(小写)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元(美元)。户型为______.______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______%,剩余房款在______日内分______次付清;______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______%的首付款。______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______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证号:______

2、政府立项证明______证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5)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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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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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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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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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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