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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考:贷款合同最新模板(5篇)

推荐参考:贷款合同最新模板(5篇)。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所以,你是否知晓我们的合同又有怎样的形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推荐参考:贷款合同最新模板(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合同 篇1

本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客户)

贷款人(乙方):

甲方经乙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政策,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 等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贷款月利率为 。合同期内贷款利息利率不变动。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将贷款发放给甲方。可以现金支付,或转帐。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到期按时去乙方业务办理处办理还息手续.

三、甲方如遇到资金周转问困难,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五、甲方在借款到期时本金还不上。可以向乙方申请续约。乙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因资金问题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息日前足额办理还息手续;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 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七)甲方必须拥有不低于贷款额度20%以上的流动资金或存款!

第九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

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

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3.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4.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四)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

贷款合同 篇2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 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 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贷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

4.贷款年息:按 年利息率支付。

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万元。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贷款合同 篇3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综上,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贷款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贷款

1.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一笔总额为RMB的贷款(下称“该贷款”)。

1.2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前款所述贷款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贷款的年利率为%,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此利率不得变更。贷款利息计算应从甲方将贷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的当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并于还款日将利息与本金一次性偿还。

1.4若借款人逾期偿还该贷款,逾期偿还之利息为本合同约定之利率的二倍,且计复利。

第二条 还款

2.1乙方应当于甲方要求还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还款。

2.2 乙方有权利提前还款,利息计至其实际还款之日。

第三条 担保

3.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赴有关政府部门完成的登记手续。

3.3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因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需要另行签订其他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协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4.2 在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时,有权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借款人追索,并有权求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4.3 甲方之贷款行为须符合其公司章程之规定;

4.4 贷款人在签订、履行本合同及补充条款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币种和数额取得贷款;

5.2 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

5.3 借款人须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中国法人,在本合同期限内须保证其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

5.4 借款人应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并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5.5 借款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承担其应付的各项税费。

第六条 开支

6.1因准备、协商或签署贷款文件和/或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以及双方因行使、保障各自在贷款文件项下权益而支付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顾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与签署、登记、履行或执行合同相关的印花税、手续费、工本费及其他税费,均应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转让

7.1甲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将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一家或多家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受让人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相同的权利、义务。

7.2乙方转让其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须经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变更、补充

8.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对本合同及个别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

8.2修改、补充后形成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通知

9.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确认、同意、批准、质疑、拒绝或其他通知均须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之双方当事人之地址发送。以传真形式发送的,发出当日即为收到日;以信函发送的,发出后第7日即为收到日。所有通知应由韩X或英文书写。

第十条 部分无效

10.1本合同或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款按有关法律之规定变成为不合法、无效、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11.1本合同订立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之订立、履行、有效性发生任何争议,应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文本与生效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产生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其余一份用于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4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贷款合同 篇5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 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作为该贷款的抵押人;

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 万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协议内容依附于主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甲方通过银行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

甲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以贷款利率为基数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行的贷款到账之日起 日内,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数额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

五、借款及还款账户

甲、乙双方的下列账户将作为双方借款发放及还款的重要依据,其中:

甲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乙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据甲方与贷款行贷款合同约定,甲方贷款总周期预计为 年期贷款,每一年度为一独立贷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应将本年度贷款本息全额清偿完毕,方由甲方向贷款行申请发放下一年度贷款。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账户。

七、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应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

2、甲、乙双方在借款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

(1)经营机制变化,例如:承包、联营、合并、分立、兼并、托管、股份制改造、合作、与外商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案件诉讼(涉诉金额超出借款金额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3)歇业、解散、被申请查封、拍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撤销;

(4)注册资本、住所、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5)转让或处分、许诺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或其资产被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或类似接管人,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

(5)抵押物权属、性质发生变化或被主张权利、涉诉的。

对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况选择要求其提前偿还借款或提供相应担保,该主张不以贷款行是否提出主张为基础。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适用于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行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该损失若由甲方向贷款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逾期还款而涉及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权向逾期方予以追偿。其中,因乙方逾期还款造成甲方出现银行贷款信用不良记录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其借款额5%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对方均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要求其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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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在交易时一般都少不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一种正规的法律行为。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值得推荐的合同模板你收集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推荐:贷款保证合同最新模板(6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贷款保证合同(篇一)

保证人(甲方)

委托贷款人(乙方)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确保200年委借字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和乙方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并同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条甲方自愿以存入乙方的本人户名内的住房公积金为保证资金及其本人所合法拥有的其它相应资产。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五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消或其它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三十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六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第七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它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公积金帐户的存款资金予以抵消。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有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公证处直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直接强制执行。乙方也可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履行告之义务后直接从甲方公积金帐户中划拨,以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

2、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借款人及受委托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保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共有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人签章:

年月日

贷款保证合同(篇二)

编号: 年字号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

保证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签署的下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编号为 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合同》/□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 其它贷款合同: 。

第二条 主债务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提供:

□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自借款人办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并且债权人收到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起,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发生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在该日之前已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均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责任

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六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导致利率变更的,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2)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

(3)保证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4)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5)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

(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7)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信用信息授权(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

1、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保证人的信用报告。

(1)审核保证人的贷款申请;

(2)审核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申请;

(3)对保证人名下已存在的贷款或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保证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保证人同时授权: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的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2、保证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债权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信用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债权人可以下述方式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按约定变更的保证人信息为准:

□ 短信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其他方式:

(备注说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时不适用本保证人声明)

3、保证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保证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主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债权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他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保证人信息,均构成保证人保密信息;除下述情形外,债权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或授权的;

(2)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

(3)债权人因税务、审计、律师服务等要求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而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披露的。

上述情形下的披露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据此知悉保证人相关信息,并依法为保证人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保证人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

1、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

2、债权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及借款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合同(篇三)

保 证 合 同

合同编号:

债权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保证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为确保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本合同甲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号《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补充协议(如有)(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1.1 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提供本保证的资格和能力。

1.2 乙方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并同意监督债务人将融资用于合法用途,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系完全基于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3 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性负责。

1.4 在本保证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移居境外,可以被联系、通知到。

1.5 乙方未向甲方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已经承担或者已确定承担的重大负债或重大诉讼。

1.6 乙方与其配偶之前未做出,并保证本合同期内不做出对乙方保证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约定和行为,乙方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其配偶)的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7 如债务人出现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等情形以及其他使义务不能实现的情形,甲方可直接向乙方追索。

1.8 乙方全面确认主合同,且在此承诺不对其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1

2.1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为甲方依据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2 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或者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甲方对债务人的相关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亦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2.3 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甲方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租赁利率而对租金数额进行调整的,主债权的数额依调整后的数额为准,这种调整不属于主合同的变更,甲方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三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据主合同及执行文件确定。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4.1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即债务人应支付甲方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第五条 保证方式

5.1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保证期间

6.1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2 如上述主合同项下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主合同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七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无须先行向债务人追偿,即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支付债务人应付甲方的全部款项,履行保证责任。

7.1.1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期限、金额等向甲方履行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

7.1.2 债务人违反主合同义务,甲方决定提前终止主合同或者解除主合同的;

7.1.3 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破产、关闭、停产、合并、转产、股权变更、重整等情况影响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7.2 发生7.1所列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支付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甲方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无条件向甲方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7.3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包括债务人及其他第三

方提供的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的行使,乙方不得以此抗辩甲方,甲方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乙方或者其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多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乙方在此确认,即使甲方放弃或者怠于行使了物的担保权益,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8.1.2 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收入证明或者能够反映其收入和财产情况的相关资料。

8.1.3 主合同项下甲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 对甲方发出的催收文件或者其他函件,乙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

8.2.2 若发生可能影响乙方财产状况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重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处置;

(2)乙方持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撤销等;

(3)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4)失业;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诉讼;

(6)住所、经常居住地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

发生前述(1)情形的,乙方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发生其他情形的,应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8.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2.4 债务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9.1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9.1.1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9.1.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9.1.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9.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9.2.1 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向甲方支付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9.2.2 要求乙方按照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债务总额(含债务人违约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或者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则乙方对于债务人的相关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后生效,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10.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因诉讼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11.3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2.2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2.3 鉴于乙方与债务人的关联关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应对变更后的债务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2.4 乙方同意甲方将其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同意甲方为业务需要合理使用并披露乙方信息。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可向社会公开或通过媒体公布或在征信系统记录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信息,乙方不得认

为甲方的公布行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12.5 凡甲方就本合同给予乙方的通知,经专人递交或邮寄至本合同载明对方的地址或以电讯形式即传真、电子邮件发至本合同载明乙方的号码、地址,即为充分通知。以专人递交的于递交当日视为送达;以邮寄发出的,于投寄48小时后视为送达;以电讯发出的,于发出时视为送达。

乙方的通讯方式如下:

收件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若乙方地址或号码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合同其它方仍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号码通知仍视为送达。

12.6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 乙方配偶在本合同中签字,即视为对乙方以其现有的及将来获得的名下所有财产及其他共同财产提供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认可,并承诺在任何时候不对本合同及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相关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乙方配偶未签字,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2.8 本合同非格式合同,双方其他约定及对既有合同条款的修订如下:

无 12.9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债务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 (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配偶(签字):

签字(或盖名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签约地点:

贷款保证合同(篇四)

编号:

自 然 人保

证 合 同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及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及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债权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于年日签订的编号为 《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向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5.2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5.3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6.1 保证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6.2 保证人有合法的财产和收入来源,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且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6.3 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且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

6.4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人保证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保证人依本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5 如实提供个人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股权、银行存款、债券等),并按债权人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入、财产、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主要财产清单经保证人及财产共有人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自愿接受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

6.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基于信用风险管理之目的,通过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保证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6.7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保证人自愿如实提供在其他银行的个人帐户,清单如下:

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 户名: 帐号:

6.8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主合同,或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时,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6.9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

6.9.1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资产和债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等;

6.9.2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6.9.3 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财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10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10.1 企业发生隶属关系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组织结构调整等;

6.10.2 企业歇业、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被停业整顿、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

6.10.3 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6.11 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11.1 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或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个人身份关系、婚姻状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发生变化;

6.11.2 出现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

6.11.3 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

6.12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增加主债权金额、提高贷款利率或变更币种之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债权人书面许可,保证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6.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发生本条6.9、6.10和6.11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

6.16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2 保证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作虚假声明,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所作出的承诺,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3 非因债权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8.1 本合同自保证人、保证人配偶、债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外,保证人、债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8.4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归还主债权本息和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用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9.1.1 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1 配偶书面声明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声明附后)。 10.2 。10.3 。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债权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债权人给保证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经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保证人。

11.2 本合同一式份,保证人份、债权人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贷款保证合同(篇五)

交易号码: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

甲方(中英文全称):_________(资金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英文全称):_______(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能源、农业等基础设施),就美元贷款及质押履约保证的有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一致协商,特订立以下合约:

一、甲方将美元资金贷给乙方,乙方银行(五大专业银行二级或以上分行或广发、浦发分行、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除外地区)出具由双方认可金额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单(此存款单即C/D单必须是银行统一印刷单,存款单上必须有中英文注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转让),此存款单的复印件经背书后转让给甲方,同时把银行开具的保管单正本经背书后交给甲方,作为归还贷款的有效质押品。

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亿美元,由甲方分两批汇入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汇帐户上。时间为四十五个银行工作日,每笔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三、还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两年自动转单一次)。自款项划入乙方帐户时起至十年期满时止。存单到期限归还贷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贷款利息。年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之四点五(4.5%)执行,十年内利率固定不变。利息以款到乙方帐号之日起开始计算,由甲方银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银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牌价卖出价用人民币计付)。

五、费用:乙方收到每笔贷款当日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一次性贴息及手续费。第一次过款时退回千分之一点五(1.5‰)的过款移动费给乙方。

六、操作程序

1.双方签约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资金证明及身份证明供乙方查询。

2.合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此项贷款业务的第一笔过款移动费,甲方暂具收条,待财团出具收据时,乙方把甲方的收条退回甲方。

3.签约后的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财团下达贷款批准文书连同动款移动费的收据,以特快专递直接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邮递时间为八至十日)。乙方在收到批准文书之日起五至七天内,再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第二过款移动费。

4.当甲方财团收到第二移动费后的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即将动款移动的收据以特快专递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并要求乙方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供详细资料同时退还第二笔过款移动费的收条。

5.乙方向甲方财团提交的资料有:

a.乙方接款银行(分行级)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单空白正反面复印件(即C/D单),反面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款项到达后存单的票样:

b.银行地址、电话、电传、负责人姓名(中英文):________________

c.乙方在该银行开户的开户名(中英文),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d.乙方的用款计划(中英文)。

上述资料一律通过甲方转交给甲方财团签收(邮寄时间为上同)。

6.甲方财团收到乙方提供资料后的四个银行工作日内,由财团银行通过TT咨询乙方接款银行。咨询无误后,甲方财团即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百分之一(1%的保证金划入接款银行乙方帐户上,在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笔款在第一笔款到帐后的九个银行工作日内到帐(以上划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甲方财团收到过款移动费后未按本合约的第六条之3款,不能下达批准文书,甲方即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过款移动费。

2.届时甲方财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贷款金额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属违约。

3.咨询无误后,若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银行替乙方向甲方银行直接收醛

4.咨询时,乙方银行不同意替乙方接款,或乙方不能将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单(C/D单)复印件按时提供,属违约。

5.乙方无法缴付或延期缴付过款移动费,属违约。

6.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可涂改或伪造,如发生,属违约。

7.款到乙方帐户后,如乙方未按合约支付甲方一次性手续费,甲方财团有权终止合约。

8.任何一方违约,该方履约的所有费用作为补偿守约方损失,一律不予退还。

八、若甲、乙双方履约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惯例。

九、本合约是双方协议基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巴黎国际商会ICC500/600条款执行,不逾越、不诈欺和不泄漏。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证件号: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贷款保证合同(篇六)

保证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债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债权人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办理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大写);币种;利率:;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为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5.1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

6.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6.2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6.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保证人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

6.5在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保证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保证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扣划约定

7.1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授权债权人扣划保证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7.2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保证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7.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再按以下约定扣划:

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7.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保证人有逃避债权人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9.2保证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保证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9.3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4本合同经保证人签字、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执一份。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保证人债权人

负责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推荐合同:什么叫意向合同最新模板(5篇)


合同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不能没有它,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推荐合同:什么叫意向合同最新模板(5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什么叫意向合同【篇一】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7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服务细则:

一、甲方房屋测量服务流程:

1、客户装饰房屋测量;

A、 墙体结构分析;

B、 光线、空气流向分析;

C、 水、电位分析;

D、 尺寸测量;

E、 周边环境分析;

F、 现场拍照、记录。

2、功能分析:根据甲方生活需求划分合理使用功能。

3、风格初选:根据甲方喜好选择装修风格及类别。

4、材料调研:由双方交流选定所需材料材质。

5、装饰房屋绘制平面图:

A、结构修改图;

B、材质图;

C、总平面布局图;

D、施工图。

二、预算:根据双方最终交流决定的布局,装修风格及材料的确定,拟出所装修房屋所需费用预算

三、洽谈交流:设计师市场人员根据甲方时间预约,进行方案交流。

A、按标准甲方缴纳¥: 元人民币的意向合作定金,待签订正式的装修施工合同后,计入工程款,不另外收取。

B、如果您未签定本协议,而要求将图纸或预算带走,须签定设计协议并交纳相应的`设计费。(设计费:40元/㎡)

四、其它事宜:

A、如您对设计方案及预算满意,可与公司签定装饰施工合同,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客户经理会提前与您预约。

B、合同签定3日后在工地现场,会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具体参与人员有,设计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程监理,为了您更加的清楚工程情况,请您按时参加。

C、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工程技术问题,将由工程监理为您及时解决,如遇到设计方案变更的问题,由本工程的设计师会为您服务。

D、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问题市场部会第一时间为您解决问题,您的意见和建议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和厚爱。

D、若您对上述的服务流程理解认可,请在交纳测量定金时与本公司签定此意向协议,我们会努力做的更好!

E、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成后将自行终止

说明:为维护双方的相关权益,任何口头协议及承诺均视为无效,所有事宜以本意向协议为据。

甲 方 : 乙 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什么叫意向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经营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洽商。于二00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什么叫意向合同【篇三】

老师哭了,教室静谧了,同学们的心情都静止了。

这是怎么了?是一个晴天劈厉!刚才还兴奋着的我们,一会儿就流下了眼泪,教室里盛着满满的悲伤。

是感到死神在我们的身边,度步么?亦或者是对生命的感叹?现在,才去学会珍惜么?会不会迟了。

耳边,回旋着老师催人泪下的话语,脑海,想起我们与那人的片段。同学们,你们的鼻子早已酸透了吧?喉咙,是否已经哽咽了?

无助吧,害怕吧。这么突如其来的事情,给了我们一个突如其来的打击。我们的心,你的坚强,定会鼓舞你!

谁,都不会放弃你。

老师,请问,珍惜是要珍惜什么?如何去珍惜?我们能做到真正的珍惜吗?

我不懂,任何人都不懂,不是吗?我只知道,我们有信心,从绝境中华丽逆转!

无论如何,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亦不容许放弃。

什么叫意向合同【篇四】

为什么?我慢慢站起来,一直盯着她手中的项链。不禁想到:那不是我的项链吗?她怎么会有?

啪啪,滴滴,嗒嗒,雨点不停地落在我的身上。哇!下雨了,姐姐,姐姐,快进来啊,妹妹在屋里喊道。在朦朦烟雨中的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只感觉到好清新,好凉爽,好痛快。手中什么都没有,没有雨伞,没有雨衣,只有那晶莹剔透的如似水晶一般的雨水。

您这几天怎么没有来小区卖鸡蛋了,是出了什么事情吗?我很急的对她说。

此时,在乐丝包里的音符蛋听到了她们的对话,心里疑惑:什么小丑?我要尽早出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叫意向合同【篇五】

你你什么你?我我什么我?尹小绪皱着眉头,抓耳挠腮着。在干嘛!快干活!yessir!我向王小茹笑了笑,一回头,看向尹小绪的时候,我的笑容凝固了,谁叫你一拖再拖啊!嘻嘻,姐只是个传说!

什么时候我们再最后一次放学,最后一次听老师讲课,最后一次说再见。

在快要接近这车的时候,亮着的车灯突然暗了下来。我刚想撒开脚丫子逃赚一块不知什么色的抹布就捂到我的眼上,然后就失去意识昏睡了过去。

合同推荐: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最新模板六篇


我们平时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一般需要使用合同,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值得推荐的合同模板你收集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合同推荐: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最新模板六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一】

1、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芝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3、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4、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5、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6、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7、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这个问题,有了很明确的规定。

在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该规定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法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用工之日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供书面通知的证明,该证明应是经过员工确认的,如公告或是员工在通知上签字的,而不是只有单位盖章的证明(有虚假事后伪造之嫌),如用人单位同时证明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在该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该规定明确的作出了划分,在一个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是因劳动者的原因不签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该规定是法律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如果是过了一个月后,法律不再去看是谁的原因而造成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而只看结果,如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双倍的工资。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二】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三】

2000年5月29日,原告(反诉被告)中化*东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化*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曼得铃船*有限公司(下称曼*铃公司)签订租船合同,约定曼*铃公司指派所属“丰-华”轮于6月2日至4日承运中化*司所属1150吨聚乙烯和聚丙烯从韩国蔚山港至莆田秀屿港,承租人保证在装卸港提供安全港口和一个安全泊位;装卸率为尽量速遣;运费在签发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或最迟于开舱卸货前付清;由于货物文件或相关手续或运费而引起的船舶延期,承租人应支付日1,300美元;合同还对其它事项作了约定,并约定合同未明条款参照1976年金康合同。合同签订后,“丰-华”如期抵港受载,6月6日开航,10日抵莆田秀屿港引航锚地。

5月31日,韩国政府宣布自次日起对中国大蒜进口实行保障措施,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6月7日发出紧急通知,暂停进口原产于韩国的手持无线电话机和聚乙烯。6月10日“丰-华”轮抵达秀屿港后被禁止进港或开往国内其它港口卸货。“丰-华”轮被迫在秀屿港引航锚地等待。海关总署贸易管制处于6月21日通知福州海关,同意中化*司进口的聚乙烯暂存入保税区,但不得存入保税库,并要求在新的规定下达前不得为该批货物办理出区手续。

6月22日,中化*司决定将卸货港改为马尾港,并要求曼*铃公司按其要求对提单作出相应修改以及电放货物。次日曼*铃公司复函称在未收到银行担保前,不予电放货物。6月23日,“丰-华”轮抵达福州马尾港并递交装卸作业准备就绪通知书,但因福州海关仍未放行该批货物,故仍无法进港卸货。6月26日,福州海关批准该批货物进关。次日“丰-华”轮开始卸货,28日卸货完毕。“丰-华”轮本航次停靠福州港期间,共产生港务费、理货费等合计46,669.53元。

曼*铃公司本航次的原始舱单系按照托运人韩国SKGlo*alCo.,L*d提交的订舱单记载的内容所制作。“丰-华”轮开航后,韩国*司与中化*司就贸易合同及信用证作了部份修改,而后通知曼*铃公司对舱单记载的袋数以及提单记载的收货人作了相应修改。6月26日,因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与舱单记载不相符,福州海关不予报关。中化*司遂多次要求曼*铃公司对舱单作出与提单相符的修改,曼*铃公司以舱单与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不符将被视为涉嫌走私为由拒绝修改。6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中国人*银行联合发文,对6月7日前(含当日)已开出信用证的上述进口货物的,银行向进口企业签发有关证明交外经贸部备案;进口地海关凭银行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证件办理上述货物的进口报关验收手续;对暂停进口后、本通知下发前已到港上述进口货物产生的滞报金,海关免予征收。

7月12日,中化*司再次曼*铃公司要求修改舱单,并声明不追究后果,未果。7月14日,中化*司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丰-华”轮。该院裁定准许。当日,曼*铃公司向该院提供40万元现金担保后与中化*司达成意向,曼*铃公司按中化*司的要求修改舱单直至福州海关认为舱单与提单相符为止,由此产生的责任曼*铃公司不予承担。当日船舶获释。

中化*司进口的1150吨货物自6月28日至7月14日的堆存费为10,512.23元。

6月27日、6月28日、7月13日,中化*司分别以6,666.666667元/吨、6,581.196581元/吨、6,495.726496元/吨的价格售出部份聚乙烯;6月23日,分别以5,581.196581元/吨和5,555.555556元/吨两种价格售出部份聚丙烯;7月13日,则以5,358.974359元/吨售出部份聚丙烯。

此前,曼*铃公司于6月1日与福州信*船务有限公司(下称信昌*司)签订租约,约定曼*铃公司为其承运一批货物从泉州港至日本NIIGATA或TOMAKOMAI,受载期为6月10日至14日。曼*铃公司因“丰-华”轮先后滞留秀屿港和福州港而无法履行与信昌*司的租约,遭到信昌*司索赔。后曼*铃公司向该司支付10万元,但汇款凭证上记载的“汇款用途”为“代理费’.

中化*司诉请法院判令曼*铃公司赔偿因舱单制作有误所致迟延报关造成的市价下跌损失、额外支出的堆存费损失等。福步外贸论坛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外贸论坛,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具人气、最实用的外贸社区。

曼*铃公司反诉请求判令中化*司赔偿因延迟卸货造成的下一租约违约金损失、改港船舶成本损失以及支付延滞费等。

〖一审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厦门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由中化*司支付给曼*铃公司8万元作为最终和全部赔偿,本诉与反诉案件受理费各自承担。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四】

上诉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32区99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某,女, 1972年1月21日生,住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34号院1号楼2门302号

原审被告:中国某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7号某某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案由:劳动争议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20xx)朝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91000元;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年9月10日作出的(20xx)朝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特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撤销其作出的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一、◆◆公司与被上诉人之间仅是人事代理关系,并非是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首先,被上诉人与上诉人20xx年2月5日签订没有终止期限的《雇佣员工标准合同》(以下简称“《雇佣合同》”),被上诉人20xx年3月12日才与◆◆公司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后一合同的签订实质上仅因为上诉人为外地公司,无法在北京为被上诉人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才选择了与◆◆公司签订名为“劳动派遣”实为“人事代理”的合同,并安排被上诉人签订了形式上的《劳动合同》。

其次,◆◆公司从未对被上诉人进行管理,双方不符合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实质要件。 上诉人之所以选择◆◆公司作人事代理的做法正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否则上诉人根本没有必要在自己刚刚(20xx年2月5日)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情况下再另行委托其他机构(20xx年3月12日)为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在20xx年3月后故意加大自己的用工成本。

可见,三者之间根本就不是法律规定所称的劳务派遣关系,而是人事代理关系。法院应当考虑到这一点,还原事实的真相,认定三者之间人事代理关系的实质。

二、退一步讲,即便不能认定三方之间是人事代理关系的实质,被上诉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致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自行解除,最多是在该期间是存在两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两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致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自行解除,这样的判决是主观臆断,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异议,劳动者可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中,退一步讲即使◆◆公司与被上诉人在20xx年3月12日至20xx年3月12日存在一段劳动关系,仍不影响该期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该期间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一段新劳动关系的开始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段劳动关系的自行解除或者终止。且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本案一审法官所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因被上诉人与◆◆公司20xx年3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而自行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何一种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

且在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雇佣合同》第20条明确约定:“雇佣方可将本雇佣合同分派至相关公司”。什么是分派?请注意 “分”,而不是整个转包。结合本案实际,在签订本合同时,被上诉人知晓上诉人可以将这份合同分派给其他公司,实际上是分派给能够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北京为被上诉人缴纳社保的◆◆公司。因此,◆◆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也仅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雇佣合同》合同期间的“一段分派”。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被自行解除的法律依据何来?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改判。

三、认定上诉人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不合法、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影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上诉人已经依法与被上诉人签订《雇佣合同》,并且不惜增加用工成本使用◆◆公司人事代理也尽力为被上诉人等员工购买社保。上诉人完全遵循了中国法律规定,也完全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诉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在其中一段时间将关于社保缴纳的事项转分给能够在当地为被上诉人缴纳社保的◆◆公司,而这一点又恰恰是上诉人依照目前中国法律所无法独自完成的。

一审法院却罔顾上诉人已经完全履行了用人单位应由的法律义务,罔顾法律规定与本案事实,随意判决上诉人支付本不应承担的双倍工资差额。上诉人是极为不服,强烈恳求二审法院依照上诉人请求进行改判。

四、一审法院判决不但背离了事实与法律,也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1号)严重背离。

《指导意见》第1规定,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努力做到双方互利共赢。第2条规定,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要尽量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要鼓励、规范企业自觉履行义务??。

上诉人用心良苦不惜增加劳务成本支出,选择人事代理服务,就是为了更完全地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更好地维护被上诉人能更好地享受社保待遇,也是遵循了《指导意见》的要求。如果这样竭尽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最终反而比违法不缴纳社保的成本还更重,那法院是否希望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都去违法,都不要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无需承担社会责任,等待支付更小的违法成本?

因此,请求法院结合本案实际,全面考虑维护用工和谐,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雇佣合同》在自签订后至被上诉人离职期间一直合法有效,被上诉人没有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事实依据。改判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双倍工资差额,以依法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更积极地为类似情况下的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双方之间真正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综前所述,上诉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故上诉人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公司

20xx年XX月 XX 日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五】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篇六】

xxxxxxxxxxxxxxx书法展

书法笔会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xxxxxxxxxxx展服务合同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书法笔会造价

1、书法笔会造价总金额为xxxxxxxxxxx(含税)人民币大写金额为:xxxxxxx元整

2、本协议所列的书法笔会总额为笔会用品费、用餐费、场地费、场地布置、润笔费。(具体报价及材料说明详

见合同附件)

二、笔会地点、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xxxxxxxxxxxx展书法笔会活动的组织实施。

1、笔会时间:xxxxxxxxxxx

2、地点:3.展会名称:xxxxxxxxxxxxxxx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展览总额(即人民币:元)付乙方笔会款。

2、xx年

3、甲方以银行转存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的,甲方应将该款项转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行:。

四、笔会费用清单

1、

2、

3、xxxx以上级别一人,润笔费xxx万元整。如此人未能到场,乙方须退还甲方润笔费xxx万元。xxxx2人,润笔费共xxxx万元整。xxxx以上成员润笔费xxxx万元整。

3、场地宾馆会议室费用xxxx万元整。

4、用餐费用xxx元整(xxxx人,不含工作人员)

5、酒水费用预计xx万元整

6、笔会用品费用xxx万整(长卷装裱费用、毡子、墨汁、宣纸、毛笔、笔洗、砚台、印泥、水果、茶水等)

7、其他费用xxx万元整

五、双方责任

1、任何一方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违约,违约方须按合同损失金额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拥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xxxxxxxxxx展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望认真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本协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友推荐:专利代理合同最新模板5篇


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合同,我们一定要再三确认,在回过头来签合同。将你们之前约定好的合同范本制定好后,可以增加交易顺利完成的成功率。那么你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友推荐:专利代理合同最新模板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专利代理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促进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就申请1项专利,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1、起草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2、代理阶段: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

3、代理事项:撰写全部的申请文件,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事宜

4、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审查阶段完成

二、代理费用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1、中国国内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费用: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申请费:元X件=元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元/件,元X件=元

实用新型专利总费用:元

费用总计:元大写:

2、中国国内专利授权阶段费用: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授权阶段手续,则由甲方负责支付专利授权的登记费、公告费、印花税以及当年年费,具体支付金额由甲方按照官方规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缴纳,授权阶段的费用在专利授权时再缴纳,本次合同签订时不收取专利授权阶段费用。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专利申请费,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申请费用。

4、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

账号:

三、乙方代理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之日起日内完成该专利申请的全部初稿文件,并交由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在日内进行修改。

2、专利申请的全部文件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应在日内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申请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公开其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

2、甲方承诺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密切配合乙方做好专利代理事务,及时办理文件盖章、预约发明人(设计人)、传递文件等工作。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指导甲方完善技术资料内容,并对专利申请项目是否具备专利“三性”条件提出专业性参考意见供甲方决策。

2、乙方应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在申请阶段,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在审查阶段,根据审查员的审查结果及时进行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工作,确保甲方专利通过审查。

3、乙方应指定具备专利代理资格的专职专利代理人代理具体事务并经甲方同意及备案。乙方指定代理人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甲方对指定的代理人,有正当理由的,有权要求更换。

4、乙方应加强保密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守因代理甲方申请专利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甲方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代理申请工作进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代理费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递交申请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退还所有代理费。

3、若甲方专利未通过审查被专利局驳回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的代理费。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应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根据代理工作完成情况,退回甲方未完成代理工作部分的代理费。

2、在代理期限届满前,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部的代理费用

九、其他

1、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地址”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因此而造成文件及信息传递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在委托申请期间,如甲方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侵权、确权等诉讼纠纷,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专利被申请无效的案件或该专利被侵权的案件,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由乙方在中国国内代理申请。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二】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tel: )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实申请求费: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址:

邮编:咨询电话:

传真:帐户: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日期

专利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代理服务内容

1、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2、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

3、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

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____个月,特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

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____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____个工作日内以____(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4、免费代办资助:根据________地区的专利资助规定,在甲方收到专利授权公告后的规定期限内,免费为甲方办理________地区专利资助的申请。

5、免费专利管理:自甲方取得专利权之日起,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免费为客户进行专利流程管理、专利年费监控与通知。

6、免费专利维权:免费为甲方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如发现有企业或经销商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权,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免费为甲方代发律师函警示侵权方。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上一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合同约定之保密事项。

3、对于甲方因申请专利需要提交乙方的全部资料的原件,除应上缴专利管理部门的以外,在申请工作完成后,乙方均应及时返还甲方。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资料遗失,乙方须对甲方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专利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5、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所知悉和了解的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经调查、甲乙双方共认属,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合同未履行完毕,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四】

本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申请人:

地 址:

本合同受托(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地址:

甲方拟就 委托乙方代理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等,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收到的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沟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

其联系地址:

电话: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国家专利局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专利费用明细表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总计人民币 元整。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并应在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五】

1.委托方(申请人)应向代理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_________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_________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_________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需要加急办理的,在委托方配合下______周内完成并寄发,代理费加收______%。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授权后年费 □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

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