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合同十三篇。
契约精神对人们来说已经越来越重要了,越来越多人科普法律知识,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如何才能让我们合同撰写得清楚而简短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股权合同十三篇,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股权合同 篇1
编号:字第号
“金辉·金域蓝湾”认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所开发楼盘“金辉·金域蓝湾”项目的认筹事宜,达成以下
约定:
一、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认筹须知”的内容,愿意在享受认筹期间优惠措施的同
时接受“认筹须知”条款的制约。
二、 基于乙方对“金辉·金域蓝湾”项目的购买意愿,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先支付人民币伍仟元
整(¥5000元)作为购买认筹号的诚意金。乙方的认筹号码为 号,让利金额为 元。
三、 乙方须在开盘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进行排队选房事宜,
同时享有选房让利优惠;开盘时间以甲方通信函通知选房日为准,乙方在本协议中的通信地址为有
效地址,若因乙方通信地址原因无法联系,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须在开盘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签订《选房协议
书》, 同时认筹诚意金自动转为选房定金;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选房手续,则视为
乙方自动放弃认筹,认筹号自动作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认筹的筹号享有的优惠。
五、 若乙方自动放弃认筹或因乙方违约被取消认筹的,乙方可以在开盘后一周内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
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或本公司退还认筹诚意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不
计利息。
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
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销 售 代 表:授 权 代 表:
电 话: 8305011183050333 电 话: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金辉大厦14层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日
认筹须知
一、 认筹时间:20xx年4月30日开始截止至开盘前一天
二、 认筹单位范围:甲方规定单位
三、 认筹号优惠让利分为五档,前三档每50号一档(详见认筹让利表);
四、 认筹期间,每人限购一个认筹号,每个认筹号限选一套住宅及店面一间或
车位;
五、 认筹期间每个认筹号诚意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同时签定“认筹协议书”
六、 认筹后若放弃认筹的,无条件退还认筹诚意金,不计利息。
七、 认筹后同样可享受第二重优惠让利,即开盘当天排队选房优惠让利;
八、 若无法享受认筹让利者,可直接参与开盘当天排队选房让利活动(具体优
惠措施待公布);
九、 认筹优惠的方式:
1、筹号优惠让利表:
2、认筹当日第151号始可享受让利金额20xx元;
3、认筹次日起至开盘前日认筹者可享受让利金额1000元。
十、 注意事项
1、认筹者需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提供有效通迅地址;
2、认筹让利兑现前提:认筹者需参加开盘排队选房活动;
3、认筹号优惠兑现时间为项目开盘当天(开盘当天抵扣购房款);
4、“认筹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金辉集团所有;
股权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股权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护照: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9%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目标公司29%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股东权利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4.乙方承诺,甲方对目标公司享有股权优先认购权,认购期限及比例如下:
认购期限
认购对价(人民币,单位:万元)
认购比例
第5条委托持股费用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整(大写:)。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9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理解,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WWW.JhT868.COM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护照):
受托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
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股权处置权、收益权,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的一切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股权转让
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股权合同 篇4
1、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2、股权所有人每月迟到不能超过3次。每月旷工不能超过1次(无故迟到半天或者未请假就算旷工)
3、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中途离职,则分红自动失效.
4、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户机密,公司运营模式,公司的各项数据。如有发现。分红自动取消。
5、股权分红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经劝说仍无法改变者,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
6、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运用公司业务资源平台私下接私单,如发现一次可以进行劝说沟通,如劝说无效,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分红,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
第八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上交公司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股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xx-xxx 土石方工程项目合作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如下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概要
以诚信协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之共同理念,本协议双方自愿以股份合作方式,共同承揽经营土石方工程项目。本项目为国家大型工程项目,甲方与平台方(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及合作协议。工程内容、运距、深度、单价、工程款支付、工程计量等均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为准。
第二条:项目承揽
2.1. 乙方全面负责并主导承揽本工程项目,甲方提供合法的经营主体法律证书、相关资质和必要服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适时的协作与服务,必要时经营主体法人代表提供直接服务。
2.2. 前期承揽本工程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需向建设单位或联营单位交纳的费用由甲方交纳),多年来乙方为本工程项目付出的人力、财力及艰辛的工作,属于乙方为本工程项目的股份投入资本金。
第三条:工程管理
3.1. 甲乙双方约定工程项目以甲方为经营主体,对本合同所承揽的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独立施工。乙方除财务监管外,不参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计划、合同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具体业务和事务。
3.2.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组织工程管理和工程施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合同顺利执行,并全部承担工程项目产生或涉及的所有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股权分红分配
4.1. 因甲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经营该工程项目,无论项目经营收益如何,甲方均按每立方人民币贰元的固定比例,并按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施工联营协议书约定 亿立方米工程总量计算分享金额为 亿元人民币的股权红利给乙方。本款为乙方合法的股权利益。在保障乙方股权红利的前提下,其余的项目经营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4.2. 甲方确认:乙方所得的股权红利为代扣代缴后的净收益,相关的所有税金(含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并向乙方提供所缴纳的税务凭证。乙方所得红利为合法的收益。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资金来源正当、干净合法。甲方对此资金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支付期限
5.1. 甲方按下列方式及时向乙方全额支付股权红利,甲方在收到该工程第一批预付款后,二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总金额的 20 %,剩余的款项自开工之日起,甲方按施工进度的月计量每立方米人民币贰元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6.1. 甲方承担本协议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履约责任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2. 甲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交纳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规费、税费和配套款项,按时支付联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和民工工资,防止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产生;
6.3. 甲方收到工程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股权红利;
6.4. 甲方独立承担项目经营性亏损和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6.5. 乙方确保配合甲方签订本工程相关的施工承包合同或联营施工协议;
6.6. 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配合甲方追收所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第七条:特别约定
7.1. 乙方所得的股权红利为固定回报,不受甲方经营主体变更、法人代表更换、项目人事变动、债务纠纷以及项目经营成效等影响。
7.2. 意外情况下,乙方本协议当事人的所有权益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授权代理人传承。
第八条:违约
按本协议5.1条款相关付款规定,如甲方收到每月结算款时五天内不支付。逾期支付乙方股权红利被视为严重违约。应无条件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延期支付除给乙方赔付滞纳金,并承担由延期支付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及差旅费等),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未支付股权红利总额*0.5%滞纳天数。
如超过15天不支付,甲方同意乙方以本协议为追索凭证,可由平台(发包方)直接从甲方工程款中支付给乙方。还应向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其责任界定和赔偿责任由法院判定,甲方不作任何抗辨和申诉。
第九条: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给予完善,所签属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及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协议扫描件一份给乙方存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章)后生效,并在甲方支付完乙方股权红利后自动失效。
甲方(章): 乙方:代表签名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股权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天使平台)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平武路38号608室
电话:021-6152001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蚂蚁天使平台向甲方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事宜,达成本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拟募集资金计人民币万元并承诺以所募集资金增资扩股,出让公司%的股权,乙方项目投后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务期限届满未达到募集资金额度或仍需融资项目众筹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融资项目众筹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服务期限延长。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及时向蚂蚁天使平台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3.2积极配合蚂蚁天使平台、蚂蚁天使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投资人对甲方的尽职调查,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3遵守蚂蚁天使平台的会员规则及交易规则,维护蚂蚁天使平台公信力,不得从事有损蚂蚁天使平台利益的行为。
3.4应对蚂蚁天使平台推荐的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人进行会谈(如投资人要求)。
3.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蚂蚁天使平台应全程参与甲方拟融资项目的信息发布、融资指导、品牌宣传等环节,并利用自身资源保障上述环节的顺利实施。
4.2蚂蚁天使平台应认真履行对甲方基本资料审核调查的职责,有权就甲方的所有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
4.3蚂蚁天使平台按照蚂蚁天使平台的交易规则及会员规则对参与承诺投资的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但蚂蚁天使平台不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4.4蚂蚁天使平台应当协助甲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蚂蚁天使平台上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书。
第五条排他性
5.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排他期)内,蚂蚁天使平台为甲方的独家股权众筹融资顾问。
5.2在此期间公司乙方不能撤销此次众筹融资,并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投资,也不能在其它众筹投资平台进行宣传。在此期间公司如撤销此次众筹需赔偿蚂蚁天使平台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方、蚂蚁天使平台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协议及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和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8.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和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三十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和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协议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和以确认函形式予以确定,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为准。
9.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或/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股权合同 篇7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1、餐馆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姓名 陈X兵,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X君,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XX,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李X君、施XX分别以人民币和劳务出资参与陈X兵所经营的XXXX餐饮业及娱乐业;
2、合伙人李X君和施XX分别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该出资作为李X君和施XX参与经营的押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交付陈X兵;
3、合伙终止后,若李X君和施XX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X兵自愿返还李X君、施X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1、盈余分配:合伙企业盈余按陈X兵占50%、李X君占25%、施XX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① 、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② 、日常事务管理;
③ 、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④ 、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⑤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 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②、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⑦、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⑧、合伙企业歇业。
5、全体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企业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进行表决。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①、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②、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① 、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② 、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 或承担;
③ 、实物资产归合伙人陈X兵所有;
④ 、陈X兵于终止事由出现后一个月内分别返还李X君及施XX押金人民币 肆万元;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1、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2、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账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1、投资期限为_______年,每月收取利息。
2、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2、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5、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