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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合同精选:店铺转让补充协议(1200字)

月度合同精选:店铺转让补充协议(1200字)。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合同不是我们的出发点,保护自己的利益才是。只有签订好你们约定好的计划合同过后,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您一定在找一些合同范本的资料内容是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合同精选:店铺转让补充协议(12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店铺转让补充协议(篇一)

订方协议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大连A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大连登记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拾万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 (即本协议甲方)和 (即本协议乙方)分别持有该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权;

2、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和股东 (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股份转让予受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和 (以下简称丁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含义:

(1)“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2)“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即本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5%股权)。

(3)“受让股份”是指股权受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丙方和丁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分别受让的股权出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其中丙方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55%股权;丁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的45%的股权)。

(4)“转让价”是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5)“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详见第5.1条款;

(6)“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的股权出让方。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权转让

2.1经各方议定: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 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股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宗地余期使用权。

2.4对于未披露的债务(现甲、乙双方承诺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的债务数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股权转让后因未披露债务引发诉讼而致目标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则因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均由股权出让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2.5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及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与股权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第三章 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 ,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内得到满足后 个工作日,将转让价款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3.2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直接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完成了将转让股权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工商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股权转让的声明和保证,承诺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承担责任;

(3)股权出让方、受让各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且业已将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股权受让方;

(4)股权出让方已将包括但不限于证照、材料(详见附件)全部移交给股权受让方;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等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如因上述情形至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得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

4.4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工商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陈述和保证

6.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到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3)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者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者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者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或者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6.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没有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及其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6.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2: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6.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6.1条及第6.2条的各项保证及第七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6.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 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份;

7.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通知

8.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者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权出让方:

甲方:

乙方:

传真:

股权受让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店铺转让补充协议(篇二)

转让方:

受让方:

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实际经营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变更原协议部分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原协议中,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作价变更为6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店铺转让补充协议(篇三)

甲方: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宫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乙方:孔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王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丙方: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鉴于乙方已购买甲方在丙公司的全部股权,现甲乙丙叁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截止到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以甲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详见债务清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丙公司无关;20_____年7月11日之后,以乙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和丙公司承担,与甲公司无关。

二、对于因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甲方、丙公司未披露的事项或未披露的隐蔽债务,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如果甲方怠于履行上述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者丙公司主张权利,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甲方追偿。甲方除应对乙方或者丙公司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乙方或者丙公司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保证丙公司的资产没有对外设定抵押、担保。若发生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和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可依法向乳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

2、债务清单(原件)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20_____年7月11日

店铺转让补充协议(篇四)

甲方(出让方):____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________ 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就________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____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____ 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____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转让补充协议(篇五)

无效的房屋转让合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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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880字)


现在,合同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来说了,你自己应该深有体会,签订合适的合同能够帮助顺利达成的交易。是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签订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合同范本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精选: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88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与包括乙方在内的当事人于20xx年12月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乙方通过受让甲方的股权成为了广州市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股东。为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在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上市”)之日起,乙方应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锁定/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 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仍在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任职且仍为公司股东,则乙方的如下自愿承诺立即生效:乙方须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继续服务不少于个月;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

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形,乙方应在以下情形发生之日(下称“发生日”)起的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现金作为补偿:

(1) 乙方因不胜任岗位工作,经公司2次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2) 乙方未经公司书面同意而擅自离职;

(3) 乙方因触犯法律而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因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解雇;

3. 前条所述的现金补偿计算方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 (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上市后已服务月数)/(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4 发生日前十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乙方所持公司股票数(注:“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及“上市后已服务月数”均按非自然月计算;超过15天算1个月,15天以下为未满1个月)

4. 在公司上市前:如乙方因执行公司职务负伤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权利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持有;如乙方因执行公司职务而死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乙方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持有;如乙方非因执行公司职务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则按乙方应以初始受让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利息作价,将其所持公司给股份转让或过户甲方,乙方的监护人或继承人须协助完成转让或过户手续。

5.本补充协议构成《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的未尽事宜适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

6.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篇2)

甲方: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宫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乙方:孔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王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丙方: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鉴于乙方已购买甲方在丙公司的全部股权,现甲乙丙叁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截止到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以甲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详见债务清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丙公司无关;20_____年7月11日之后,以乙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和丙公司承担,与甲公司无关。

二、对于因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甲方、丙公司未披露的事项或未披露的隐蔽债务,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如果甲方怠于履行上述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者丙公司主张权利,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甲方追偿。甲方除应对乙方或者丙公司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乙方或者丙公司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保证丙公司的资产没有对外设定抵押、担保。若发生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和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可依法向乳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

2、债务清单(原件)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20_____年7月11日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篇3)

甲方(出让方):____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________ 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就________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____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____ 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____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篇4)

(一)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

(二)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若股权本身是大陆法令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亦属无效。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由于法令禁止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因此在该期限内股权转让无法生效;

3、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债权人接受上述被禁止转让或仍在限制转让期间内的股权质押,则以该股权出质的行为无效,由此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

由于股权转让本身受限而导致股权质押行为无效,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除此之外,债权人仍须了解可能导致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它们包括: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无效,股权质押合同作为从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债权人接受法令禁止买卖股票的人以股票出质的,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有限责任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权质押合同无效。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主体变更(篇5)

无效的房屋转让合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优质协议]车位转让补充协议(1220字)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就要进行合同的签订,我们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合同的内容情况。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相信你一定在寻找有关于范本合同的资料吧?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优质协议]车位转让补充协议(122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一)

订方协议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大连A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大连登记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拾万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 (即本协议甲方)和 (即本协议乙方)分别持有该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权;

2、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和股东 (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股份转让予受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和 (以下简称丁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含义:

(1)“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2)“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即本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5%股权)。

(3)“受让股份”是指股权受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丙方和丁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分别受让的股权出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其中丙方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55%股权;丁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的45%的股权)。

(4)“转让价”是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5)“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详见第5.1条款;

(6)“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的股权出让方。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权转让

2.1经各方议定: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 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股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宗地余期使用权。

2.4对于未披露的债务(现甲、乙双方承诺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的债务数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股权转让后因未披露债务引发诉讼而致目标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则因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均由股权出让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2.5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及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与股权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第三章 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 ,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内得到满足后 个工作日,将转让价款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3.2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直接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完成了将转让股权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工商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股权转让的声明和保证,承诺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承担责任;

(3)股权出让方、受让各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且业已将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股权受让方;

(4)股权出让方已将包括但不限于证照、材料(详见附件)全部移交给股权受让方;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等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如因上述情形至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得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

4.4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工商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陈述和保证

6.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到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3)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者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者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者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或者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6.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没有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及其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6.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2: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6.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6.1条及第6.2条的各项保证及第七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6.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 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份;

7.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通知

8.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者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权出让方:

甲方:

乙方:

传真:

股权受让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二)

转让方:

受让方:

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实际经营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变更原协议部分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原协议中,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作价变更为6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三)

甲方: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宫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乙方:孔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略;王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略

丙方: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鉴于乙方已购买甲方在丙公司的全部股权,现甲乙丙叁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截止到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以甲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详见债务清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丙公司无关;20_____年7月11日之后,以乙方或丙公司的名义就丙公司的相关事务对外产生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和丙公司承担,与甲公司无关。

二、对于因20_____年7月11日之前甲方、丙公司未披露的事项或未披露的隐蔽债务,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如果甲方怠于履行上述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者丙公司主张权利,使乙方或者丙公司遭受损失,乙方或者丙公司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甲方追偿。甲方除应对乙方或者丙公司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乙方或者丙公司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保证丙公司的资产没有对外设定抵押、担保。若发生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和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可依法向乳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

2、债务清单(原件)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20_____年7月11日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四)

甲方(出让方):____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________ 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就________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____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____ 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____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五)

20xx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20xx年7月1日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门及西南位置的广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关广告业务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中进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补齐,超额部分乙方可以作为下一年度的租金进行抵扣。

2、乙方因广告位的申请事宜在相关政府部门所缴费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广告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西面及西北面广告位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标准版

甲方(全称):南京优时纺织品进出口有*公司

乙方(全称):南京杰世欣计*机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8月8日签订合同编号为L20xx428-8的《视频会议系统购货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要求将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单价:3160元/台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单价:5100元/台

2、原合同中的合同总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更换为人民币叁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

车位转让补充协议(篇六)

无效的房屋转让合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借款补充协议范本精选


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借款补充协议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借款补充协议范本1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 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 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 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 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 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 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 本协议书一式 三 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补充协议范本2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合同范本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补充协议210字


补充协议【篇一】

男方: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现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

1、将原协议第页第条夫妻财产处理变更为:__________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号,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双方约定一致,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不用再向支付男方____________元。

2、离婚后购买的位于位于____________户(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号,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现双方约定一致,该房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剩余按揭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由男方自愿承担,女方概不负责。

二、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补充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补充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补充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补充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补充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补充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补充协议【篇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附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一、原合同更改内容:

第二条工作时间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更改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3、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补休的,由甲方支持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助。

更改为: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有人员值班。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适合的工作条件,为工作提供必要的机械,设施,通讯联络工具等。

更改为: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适合的工作条件。保安员的工作衣、必要的器械,设施,通讯联络工作等由乙方提供。

二、保安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中国男性公民;

3、五官端正,身高在1.78米以上;

4、品行良好,无治安扣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

5、必须经过保安公司正规的保安专业训练合格后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依据《劳动法》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安人员;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每日指派4名保安员(2名后备保安人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数量的保安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备案存档;如有人员更换,应在新人员上岗前把该人员人事档案交给甲方。

3、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手续、保安员的工作、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章程制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纪、违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不合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1日内予以更换。

5、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

2、如若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乙方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3、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本合同服务期间内,如因乙方保安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本人当月的服务费用外,其余损失的部分由乙方赔偿;如乙方保安员因无故逃岗、睡岗或未尽到谨慎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5、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如损坏甲方财物和甲方配备给乙方的工作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保安员如发现有人侵害甲方财物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扣除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

6、因乙方保安员的职务行为违法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或任职条件的,乙方应当自接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保安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年度保安服务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发生财产被盗、第三方侵权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照价赔偿。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依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篇三】

补 充 协 议(xxx)

甲方:xxxxx

乙方:xxxxx(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寻求双方的共同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于 年日签订的《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具体地区项目合作

1、甲方授权乙方设立的“北京xxxx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xxxxxxxx项目定向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成后,乙方及XXXX合伙企业亦同意债权投资于甲方在xxxxxx项目。

2、乙方借出给甲方的资金总成本负担为年化%,期限为年;乙方佣金的支付期限为投资人资金到账后的 日内,佣金的构成为借入资金总成本扣除投资人的合约预期收益。(资金总成本=借入资金x资金总成本负担)。

3、甲方承诺基金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年化%。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的申报事宜及负责项目的整体建设;并负责办理项目后续的全部合法有效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全部合法资料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足够的无敞口抵押担保,及完善的风控担保措施体系。

3、甲方及其股东对乙方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甲方同意在基金投资人的认缴资金到达基金募集账户后,即开始计算投资人收益,甲方保证投资人的投资和预期收益按照《基金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到期支付。

5、募集基金的出借款项到达甲方的银行账户后,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随意开设其他银行账户。甲方若再开设其他账户的,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 万元。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甲方建设项目的土地、建筑材料、工程款等三项资金需求。

2、乙方负责募集资金投资甲方项目的具体募、投、管、退等运作和监管工作;有权监督甲方的一切财务账户和财务活动。

3、若甲方就基金出现资金兑付危机后,乙方有权负责甲方项目的预售、销售、土地溢价等的财务策划和管理计划工作,并担当项目的再融资、并购顾问,直到乙方投资人收回投资和投资收益时止。

4、乙方对甲方项目的资金使用持有一票否决权,并有权参加甲方为项目召开的各级预算决算会议,询问监理工程师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

四、本协议一方有义务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乙方有权向项目投资者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书面明确要

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五、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的附件及后续的具体执行合同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页以下为签署部分,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运输超载一事补充如下: 一、甲方同意以每1毛吨5.5元结算,如洞内路程以后超出现有6公里路程,甲方应按每超出1公里另行补乙方8角每公里差价。

二、乙方就当前治超形式下,应保证每车不得超出吨位22吨,超出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在货物源头设有计量单位,如因甲方不具备计量称重单位,造成乙方车辆多装或少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

三、因甲方货物源头暂没有称重设施,因超载而受有关部门处罚全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四、以上条件因甲方暂不能具备,双方可另行协商,以下条件:

1、以每车120元结算,每超出1公里甲方补乙方油差8角。

2、乙方听从甲方挖机安排,装多装少,乙方不负责任。

3、超载处罚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予承担。

4、甲方必须保证月平均量每台车运货达210车以上,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双方可另行协商,如因其它原因甲方无法保证乙方正常运输或数量,由甲方补足乙方金额和数量。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补充协议同原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篇五】

甲方(全称):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项目内部责任人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0。6%缴纳管理费于甲方。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0。6%)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

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5%支付利息。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xxxxxxxxxxxxxxxxx签字: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