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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债权资产转让产品(2370字)

值得参考!债权资产转让产品(23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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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一】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签订时间: 年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欠甲方共计 ____ 元人民币(?____.00),丙方欠乙方钱款共计 ____元人民币(?____.00)。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____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由丙方将此债权抵丙方欠乙方的钱款,丙方抵消欠乙方的____万元钱款后,剩余欠乙方钱款共计____万元。

三、由乙方给丙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丙方给甲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甲方给乙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二】

甲方(债权人):

乙方(第三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日前,债务人[王二]欠甲方[张三]3000元未还。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三】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四】

金融资产债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享有本协议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项下的金融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统称贷款债权,见第1.3款定义);

2.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规定,采取招标/竞价/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贷款债权;

3.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披露了贷款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或风险,并在确定买价时,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乙方确认其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对该贷款债权作了必要的调查,自主决定参加该贷款债权的招标/竞价/协议转让活动,并自愿承担因该等瑕疵和/或风险而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诺不因该等瑕疵和/或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4.乙方凭借其承诺的价格等交易条件,被甲方确认为本次贷款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为进一步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相关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定义所指的特定涵义,协议正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主债权:指甲方对本协议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所列示的主债务人享有的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

1.2担保权利:指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

1.3贷款债权:指作为本协议标的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主债权、担保权利派生或转化的其他权益的统称。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3.1甲方依据其或其前手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债权的银行,下同)在基准日前和《贷款债权明细表》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签署的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以物(股权)抵债协议等而对相应的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请求权;

1.3.2相关债权已于基准日前经法院/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调解、裁定以物(股权)抵债的,甲方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抵债物(股权)享有的权利;

1.3.3甲方或其前手权利人已于基准日前转让部分债权的,根据相关的债权转让协议等享有的转让价款请求权等;

贷款债权表现为上段所列(1)—(3)项形式的,贷款债权金额仍按和解、重组、抵债或转让前的主债权金额计算和确认。

1.4买价:指乙方受让贷款债权所应支付的价款。

1.5资产文件:指甲方在基准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移交给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限于贷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质)押担保权利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以物(股权)抵债协议、抵债资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破产债权申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甲方与前手权利人的分户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资产文件清单》)。

1.6基准日:指甲方确定且为乙方认可的计算贷款债权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余额的截止日,即年月日。

1.7报价日:指乙方提交投标文件/竞价书的日期。

1.8交割日:指贷款债权转移之日,但任何情况下,甲方于交割日向乙方转移贷款债权均需以本协议第7.2条约定的交割条件成就为前提。

1.9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10处置费用:指甲方在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贷款债权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评估费、财产管理费、应交税费及其他任何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1.11法定期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上诉期、申诉期、申请执行期间、保证期间、破产债权申报期间。

第二条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

2.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贷款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主债权金额与本协议第三条表述的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债权金额不一致。

2.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贷款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贷款债权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2.2.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注销、被撤销、解散、关停、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2.2贷款债权可能因已超过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而无法通过司法渠道主张权利;

2.2.3贷款债权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

2.2.4资产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不真实等相关情形;

2.2.5担保合同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2.2.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2.2.7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

2.2.8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灭失或部分灭失。

2.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享有。

2.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清收的困难性,且因甲方并非贷款债权的原始权利人,甲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作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乙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协议的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乙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本协议、受让贷款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乙方自愿独立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此进一步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风险,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作出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

第三条贷款债权金额

3.1截至基准日,主债权的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3.2过渡期内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在交割日一并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贷款债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乙方转让贷款债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贷款债权。

第五条买价、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5.1乙方向甲方购买贷款债权的对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5.2履约保证金

5.2.1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买价%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5.2.2甲方确认其已收到乙方交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该投标/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签订日等额冲抵乙方应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买价及其他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买价。

5.3付款账号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均应汇至甲方下列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六条风险转移

乙方应独立承担该等贷款债权于基准日后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第七条贷款债权交割

7.1交割日的确定

7.1.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第7.2条约定的交割条件全部成就后的第10个工作日为交割日,但若在交割日前,甲方未能足额收到乙方按照第八条约定的过渡期服务费的,则交割日自动顺延至甲方足额收到过渡期服务费之日。甲方依据本条另行指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指定或约定。

7.1.2甲方有权在第7.2条规定的交割条件成就后,单方指定一个早于第7.1(1)条约定日期的交割日,但应当至少提前5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7.1.3经双方协商一致,交割日可推迟至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较晚日期。

7.2交割条件

7.2.1甲方已经足额收到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全部买价、第10.3条约定的违约金、处置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等全部款项。

7.2.2甲、乙双方已经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前的全部承诺或约定。

7.2.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在交割日在所有重要方面是真实准确的,如同该等声明和保证系于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7.3交割前的准备

7.3.1交割日前的3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一份《回收及费用结算明细表》,列明基准日后对本次交割的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实现的现金及非现金回收、发生的处置费用、应收取的过渡期服务费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7.3.2乙方应在交割日前,向甲方支付第八条约定的全部过渡期服务费。若在过渡期内,甲方对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实现了现金及非现金回收的,则甲方应于交割日在收到全额过渡期服务费后将回收的现金及非现金扣除已发生的处置费用后的款项移交给乙方。

7.4贷款债权的交割及资产文件的移交

7.4.1双方确认,在交割日,贷款债权按照交割时点的现状一次性地从甲方转移至乙方。即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基准日至交割日间贷款债权发生的任何变化。

7.4.2交割日,甲方应在其住所或其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将《资产文件清单》中所列的、与本次转移的贷款债权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相应的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清单》见本协议附件三)交付乙方。

7.4.3乙方在确认收到移交的资产文件后,应向甲方出具资产文件收据,确认其已收到相应的资产文件及服务协议。该收据一经签署并交付,即无条件地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文件)交付义务已履行完毕。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延迟签发或不予签发资产文件收据不能成为甲方未履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文件)交付义务的抗辩事由。

7.4.4交割后,乙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贷款债权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贷款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7.5交割后的合作

7.5.1贷款债权交割后,由甲方出具贷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由乙方送达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甲、乙双方亦可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贷款债权转让公告。

乙方进一步确认,甲方的通知义务只限于进行上述适当的通知行为,无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贷款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签收和确认,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就贷款债权进行转让的效力。

7.5.2贷款债权项下涉及的抵债资产,如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自交割日起,甲方就该等抵债资产依法享有的权益转移至乙方,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在交割日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协助乙方实现对该等抵债资产的占有或控制,并配合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动产且为甲方实际占有或控制,甲方应于交割日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书面通知乙方领取该等资产的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该书面通知的规定向乙方交付该等抵债动产,乙方逾期受领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动产在规定期限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在交割日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配合乙方办理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动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虽有上述约定,乙方在此进一步确认,鉴于甲方受让或承继的抵债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甲方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及抵债资产性能低下、质量残次等情形,乙方特此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将独立承担对该等抵债资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放弃就抵债资产提出任何异议或瑕疵的权利(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并自主负担抵债资产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7.5.3交割日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必要的债权转移证明文件,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已转让的贷款债权所涉及的诉讼(含执行)主体变更手续。

7.5.4如贷款债权证明文件中缺失部分对于乙方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债务重组协议、催收证明、物权担保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甲方在交割日后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降低因该等件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交割,甲方不承担提供上述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原件的责任。

7.5.5除本条另有约定外,甲方在任何时间均无须为履行本条所述协助义务承担任何费用。

7.6服务协议权利义务的转移

7.6.1对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明的甲方或其前手在基准日前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乙方同意,一经交割,其将承继甲方自基准日起在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接受该等服务协议条款的约束。

7.6.2乙方承诺,如果相关中介机构不同意甲方将其在相应服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而终止服务协议并导致甲方发生费用、损失的,则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并保证不聘用该中介机构代理与贷款债权有关的任何事宜。

第八条过渡期贷款债权的管理

8.1双方确认,在过渡期内,甲方拥有对贷款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不良贷款处置的规定管理、处置贷款债权。

8.2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乙方有权就管理和处置贷款债权向甲方提出书面处置预案,甲方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决定是否执行该等预案,一旦甲方执行该预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尽管有本条规定,乙方确认,除非其在提交处置预案的同时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甲方不承担执行该处置预案的义务,且无论甲方是否接受该等预案,均不得作为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付款义务的抗辩理由。

8.3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对于下列与贷款债权有关的重大事件,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不含公告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转告乙方:

8.3.1债务人、担保人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被撤销、关闭;

8.3.2债务人、担保人的主要资产(含抵押物、质押物)被第三方申请诉讼;

8.3.3债务人、担保人分立、合并、被出售、被收购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改制;

8.3.4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就甲方对债务人、担保人提起的诉讼、仲裁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裁决。

8.4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甲方可自主决定贷款债权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但涉及以下两种情形的,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无充分、合理的理由,乙方不得拒绝同意;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8.4.1涉及单笔费用超过人民币元的资产维护和管理行为;

8.4.2需要放弃贷款债权项下部分权利的资产维护和管理行为。

虽有上述规定,乙方确认,若甲方认为需要立即通过起诉、上诉或申请执行等司法途径维护其对贷款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合法权利的,甲方有权在书面告知乙方拟采取的权利维护方式及理由后,立即采取行动,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5甲方有权就过渡期间对贷款债权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服务费(过渡期服务费)。过渡期服务费为(1)每月按买价的%计算的月费(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加上(2)过渡期内就贷款债权获得的净现金回收的%收取的激励费。过渡期服务费应根据本协议第7.3条支付。

8.6过渡期内,甲方应对贷款债权所涉的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撤销权、申诉权和复议权的行使除外。贷款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或法定期间的,不属于甲方维护的范围。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9.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

9.1.2诚信管理的保证: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甲方将严格遵循国家及内部相关规定管理与处置贷款债权,除本协议第八条约定情形外,甲方不采取任何可能妨碍或限制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权利行使的单方行动。

9.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9.2.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乙方承诺不属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74号)所明示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9.2.2非欺骗保证: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9.2.3审慎调查和独立判断保证: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认真审阅了资产文件,对贷款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贷款债权的所有风险、瑕疵。乙方进一步确认并保证,基于贷款债权的特殊性及现状出售的性质,甲方未就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的诉讼时效、担保效力、可回收性或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的预期收益等向乙方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乙方是在独立判断贷款债权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自主作出报价,并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失误而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

9.2.4乙方特别承诺:

(1)鉴于甲方在受让贷款债权时,已承诺不向贷款债权的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贷款债权项下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甲方的前手权利人及甲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自交割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及其后手不以任何方式向前手权利人及甲方主张本条项下已放弃的全部权利,或要求前手权利人或甲方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确认,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解除本协议或减损本协议效力的其他任何权利。主张救济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2.5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在贷款债权交割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项下的任何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10.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9.1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义务,致使乙方在交割日后不能主张、行使贷款债权,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高于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的最高赔偿额:

甲方的最高赔偿额=(出现违约情形的该笔主债权在基准日时的账面本金余额/基准日贷款债权账面本金总额)×买价×20%。

10.3乙方的违约责任

10.3.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30日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收本协议第5.2条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0.3.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保证或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

11.1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其对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或非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

11.2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

11.2.1保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违约而公开;

11.2.2在诉讼、仲裁或者配合政府行政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披露的;

11.2.3应主管、监管的部门要求披露或报告的。

11.3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甲方因对方违反保密义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以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贷款债权本金余额为限。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2.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2.2.1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解除情形发生;或

12.2.2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超过60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

12.2.3交割日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

12.2.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2.3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协议终止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基准日至终止日实际发生的全部处置费用。

12.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4.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4.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4.4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五条联络方法

15.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15.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6.2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6.3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6.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

附件二《资产文件清单》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五】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

________________公司拖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六】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篇七】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拓展阅读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 的债权:

债权金额大写小写

(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 小写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小写 ,并按大写 小写 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合同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合同,以下还推荐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合同阅读。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甲方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债权转为股权后,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不再享有债权人权益,转而享有股东权益。

第一条 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总额为_______元;

2.如甲方债权在债转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确认其诉讼时效自动延期_______年,各方无须另行签订延期文件。

第二条 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1.甲方将转股债权投入乙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乙方负责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2.债转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债转股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三条 费用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2.若在债转股完成日前本协议被解除,甲方的待转股债权、担保权益及其时效将自动恢复至本债转股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最新精选: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合同,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将你们之前约定好的合同范本制定好后,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所以,你是否知晓我们的合同又有怎样的形式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最新精选:债权资产转让项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签订时间: 年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欠甲方共计 ____ 元人民币(?____.00),丙方欠乙方钱款共计 ____元人民币(?____.00)。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____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由丙方将此债权抵丙方欠乙方的钱款,丙方抵消欠乙方的____万元钱款后,剩余欠乙方钱款共计____万元。

三、由乙方给丙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丙方给甲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甲方给乙方开具____万元人民币收据。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3

出让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受让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甲方将 的债权转让给乙方。

1.2债权金额为 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本金 ______元,利息 ______元。

1.3转让价款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2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转让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乙方应将剩余未支付的 %转让价款即 元人民币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违反协议约定的,应该承担债权转让价款 %作为违约金。若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害,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 %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4.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4.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共同负担债权转让发生的有关税费,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纠纷涉诉的管辖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4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

________________公司拖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篇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值得收藏!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1320字)


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认真做好一个合理且详细的合同签订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值得收藏!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132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丙方租赁。现三方就甲方概括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予乙

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1、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予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之转让行为。

2、本协议签订后,有关合同履行的所有甲方义务和权利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享有,甲方不再是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过程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本协议约定的代付义务外,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实体权利。

3、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灭失的,应自行向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责任。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在退租时向丙方交付机械设备,丙方接收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若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丙方之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保障丙方租赁款的回收,乙方概括受让合同权利义务后,对发生的租赁费用乙方应按计量阶段分期向甲方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由甲方向丙方直接支付租赁款;《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即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付款之凭证,乙方无需另行出具委托书,乙方不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租赁款。三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甲方代付租赁款金额:由甲方根据机械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所占合理的成本比例予以确定。若甲方代付租赁款可能超过前述金额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

5、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中,承租单位必须为甲方。

6、因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或因其未能完整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为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7、本协议内容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对协议所有条款有清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8、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义务履行结束则自然失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中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丙方,由乙方直接将货值万元的玉米交付丙方,并向丙方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名称为:。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玉米购销合同》中的债务转让给丙方,由丙方承担万元货款之债。

三、保证和承诺:

1.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本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2.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受让此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害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篇三)

甲方:

乙方: 公司(旧债权人)

丙方:yy公司(新债权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1. 三方关系概况:甲方为本工程的总包方,乙方为本工程的方,丙方为。 年 月 日 与 签订了合同。

2. 事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确定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3. 债务债权转移: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方确认:(确认已发生的债务债权,并准确约定债权的转移方向、获取条件、获取后果)。

4. 结算约定:(约定旧、新债权关系的结算方式)。

5. 费用支付约定:

5.1(已发生债权支付的方式方法的约定)。

5.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债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方法的约定)。

6保修约定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已完工程或已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待完工程或待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3(保修金约定)。

6.4(保修期约定)。

7. 方承诺(旧债权人承诺,主要是放弃对债权的主张)

8. 方承诺(新债权人承诺,主要是获得债权后的义务)

8. 承诺按照本协议,由甲方自丙方结算值中扣除结算值的5%作为财务费用。

9(违约责任约定)

10甲乙丙三方同意:原合同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方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经批准成立。现甲方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公司股权转让和债权债务分割,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中的的股份(股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

2、甲方与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与担保:_______________

1、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公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已获得公司股东的充分授权:_______________授权本文件签字股东全权代表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本协议,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同的保证与担保。甲方保证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发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第三条乙方担保

1、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证件展开经营活动,签署任何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否则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从甲方所获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公司变更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四条公司变更前债权债务的分割:_______________

1、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诉讼或而导致的公司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自股权转让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股东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盈亏分担

变更登记前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甲方已全部分配或承担完毕。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按出资比例分享股权转让后的产生的利润与承担亏损。

第六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变更费及变更手续用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全体股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篇五)

解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

四、限制条款与担保约定

(一)限制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与受让人签订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时,常常约定有禁止向国有银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机构追偿等要求受让人放弃部分权利条款。对于这类条款的效力,审判实践见解不一。有观点认为,该约定不仅排除了受让人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主体的诉讼权利,而且排除了国家机关和原国有商业银行依法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清算责任等,应当认定无效。也有观点认为,此种约定仅能约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受让人,受让人即便违反该约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或原国有商业银行提起诉讼的,仅构成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违约,相关主体无权以此抗辩。

我们认为,此类约定不仅符合金融不良债权剥离政策的目的初衷,而且在法律性质上亦可被视为利他合同或为第三人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就该条款是否明确赋予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我国学界尚存争论;但从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法解释以及目的解释的视角观之,将其解释为赋予了第三人直接针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更为妥当。据此,上述限制追偿条款实际赋予了受让人针对特定主体的不作为义务,第三人基于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信赖,应当有权以此抗辩受让人对其追偿债务的请求权。因此,《纪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此类限制条款有效。这也为人民法院有权审查受让人的权利范围确定了理论基础。

(二)担保约定的效力

审判实践中,一些不良债权的保证担保合同中通常订有类似主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通常以担保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提出免责的抗辩。在最高法院法发[20xx]62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明确做出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的规定后,仍有观点认为该规定与担保法上述条文相冲突。

我们认为,保证人之所以自愿为债务人担保,主要源于其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履约能力的信任,而不是对债权人为何人的关注。也正因为如此,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采用责任不加重说而规定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事实表明,无论是债权剥离合同还是债权转让合同,其变更的结果通常是减轻担保人的债务负担,最高法院法发[20xx]62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继续遵循《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精神。鉴于实务中仍有不同观点,为维持司法政策的一致性,《纪要》对此再次重申: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债权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

五、优先购买与司法导向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实现私权处分与公共利益、金融债权与职工债权、市场竞争与国家干预、历史问题与现行法则等诸多价值的权衡目的,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一个重要共识:赋予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团公司对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纪要》对此亦做出明确规定。由于绝大多数不良债权目前均已处置完毕,因此《纪要》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内容主要是适用于某些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后再行处置的情形,以及将来国家允许适用《纪要》规则的其他金融机构处置和清收不良债权的情形。应当注意的是整体资产包转让情形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的概念。所谓主要债务人是指在整体资产包总债权额中所占份额较大,或者人数较多且债权份额比重较大的债务人。所谓注册登记地是指注册登记各机关所在地。

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债务人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应否允许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无论是审判实践中,还是国家相关部委间,均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我们认为,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或即将上市,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些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不断产生不良资产。如果赋予债务人优先购买权,就可能为潜在的债务人提供一个逃债机会,即债务人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之后久拖不还,直至将贷款拖成不良债权,进而在不良债权处置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纪要》关于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明确规定,充分彰显了最高法院维护诚信体系、制裁恶意逃债的司法导向。

六、国企诉权与诉讼程序

(一)赋予国企诉权的依据

国有企业债务人能否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提起无效之诉,是司法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通常认为,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仅对债务人负有《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通知义务;而债务人对于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应享有诉权。但是,《纪要》明确了国有企业债务人以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权。理由有三:其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导言中明确规定: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依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条例。分析该导言,可以发现其蕴含着调整国有企业债务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债务人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便具有可诉之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关于诉之利益的法理,不良债权转让直接关涉了国有企业债务人的根本利益,故而有必要肯定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主体资格。其二,由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是经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授权的,因此国有企业便具备了企业法人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未就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主张无效的场合,国有企业债务人可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理人的身份提起合同无效之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理论为此提供了理论基础。其三,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谓《纪要》的重要目的之一。如果不赋予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权,人民法院将难以启动对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审查,从而导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则目的之落空。